【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5号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1日【实施日期】2018年12月24日
【法律类别】原产地【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关检融合有关工作安排,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2月24日起启用原产地证书核查系统和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新域名,现公告如下:

一、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核查访问地址变更为:http://origin.customs.gov.cn。通过访问该地址,可以查询各地海关2016年1月1日以来签发的各类原产地证书相关信息。

二、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的访问地址变更为:http://ocr.customs.gov.cn:8080。通过访问该地址,可以进行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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