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2号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7日【实施日期】2018年08月27日
【法律类别】农产品【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第四十四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证书有效期3年。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四十四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docx

2.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docx

   海关总署

   2018年8月27日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