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文字号】国环规土壤〔2017〕6号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4日【实施日期】2017年12月14日
【法律类别】废物禁止进口与许可【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70号),进一步加强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我部修订完成《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70号)同时废止。
附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pdf


环境保护部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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