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2017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2016年第67号公告)的要求,商务部对2017年第二批新申请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

  截止2017930日,共有2家企业报送了申请材料。经审核,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1030日—11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商务部(外贸司)提请复核。

  电 话:010-65197470

  传 真:010-65197434

  附件: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20171027

附件

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1、中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日照港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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