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内地供港禽肉和猪肉安全卫生,质检总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共同制定了《内地供港冰鲜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内地供港冷冻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内地供港冰鲜猪肉的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123)。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内地供港冰鲜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docx

2内地供港冷冻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docx

3内地供港冰鲜猪肉的检验检疫要求.docx


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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