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对电池、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铅蓄电池除外)、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适用税率均为4%。

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以及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进口环节消费税。

二、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税则号列:85071000、85072000)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适用税率为4%。

电池、涂料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电池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2.涂料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海关总署

2015年1月30日

附件1

电池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税率(%)

ex85061011

电池、燃料电池以及汞含量低于电池重量的0.0001%(扣式电池按0.0005%)的无汞原电池及原电池组除外。

4

ex85061012

ex85061019

ex85061090

ex85063000

ex85064000

ex85066000

ex85068000

ex85078090

85071000

起动活塞式发动机用铅酸蓄电池

85072000

其他铅酸蓄电池

85073000

镍镉蓄电池

85074000

镍铁蓄电池

注:“ex”表示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应在该税号范围内,以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附件2

涂料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税率(%)

ex32081000

涂料,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除外。

4

ex32082010

ex32082020

ex32089010

ex32089090

ex32091000

ex32099010

ex32099020

ex32099090

ex32100000

ex32149000

注:“ex”表示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应在该税号范围内,以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