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文字号】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3年第97号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2014年01月01日
【法律类别】货物贸易限制【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已被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95号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发布《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411日起执行。《201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3
1231

附件:201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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