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1号 决定停止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调查证》<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因海关系统内部职能调整,全国海关自2005年8月1日起,停止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调查证》。海关总署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调查证管理规定》(署调〔1999〕83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0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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