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1号)<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3610起施行。2008122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2008年第4号)同时废止。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2002年第346号)的规定,属于本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符合本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本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

201359

附件:《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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