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9号 关于公布《201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商务部制定了201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领条件和分配细则,现公告如下:
一、201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94.5万吨,其中70%为国营贸易配额。
二、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以下简称申请者)的基本条件为:<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者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营贸易企业;
(二)具有国家储备职能的中央企业;
(三)持有2012年食糖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以下简称有实绩申请者);
(四)日加工原糖600吨以上(含600吨)、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食糖年销售额6.5亿元以上(含6.5亿元)的制糖企业;
(五)以食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报告;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三)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经海关背书签章的2012年食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及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五)2011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2011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
有实绩申请者需提供以上(一)至(四)项材料;无实绩申请者需提供第(一)、(二)、(三)、(五)项材料。如无实绩申请者为2011年以后建成投产的,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
四、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根据申请者上年进口实绩、生产能力、销售额及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一)如关税配额总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总量,则按申请者申请数量分配。
(二)如关税配额总量不能满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总量,则有实绩申请者优先获得以上年进口实绩为基数的配额;按此分配后,如还有余量,将以申请者加工能力、销售额等为主要依据,在有实绩和无实绩申请者之间按比例分配,申请数量低于按比例分配数量的,则按申请数量分配。
五、201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期为
六、授权机构负责受理本地区内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并于
七、商务部于
八、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依照有关法律对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关税配额持有者有上述行为的,商务部及授权机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
附件:1.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2.2013年食糖进口税目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附件1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名称: | |||||||||||||
申请配额名称: | □2012年有该农产品一般贸易进口实绩者 | □2012年有该农产品加工贸易进口实绩者 | □2012年无该农产品进口实绩者 | ||||||||||
一般贸易 | 申请数量: | 加工贸易 | 申请数量: | ||||||||||
报关口岸:① ② | 报关口岸:① ② | ||||||||||||
企业注册地址: |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资本: | 工商注册号: | 联系电话: | |||||||||||
企业性质: | □国有 □股份制 □民营 □外商投资 | ||||||||||||
企业类型: | □生产企业 □贸易企业 | ||||||||||||
以下由生产企业填写: | |||||||||||||
2011年企业产品 及生产能力 | 产品名称: | 所需进口农产品名称: | |||||||||||
日产量(吨): | 日使用量(吨): | ||||||||||||
年产量(吨): | 年使用量(吨): | ||||||||||||
该产品年销售额(万元): | |||||||||||||
以下由有加工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 | |||||||||||||
2011年 加工贸易 配 额 | 申领到配额量(吨): | 2012年加工贸易配 额 | 已申领到配额量(吨): | ||||||||||
实际进口量(吨): | 已完成进口量(吨): | ||||||||||||
调整期退回量(吨): | 调整期退回量(吨): | ||||||||||||
以下由有一般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不包括代理进口): | |||||||||||||
2011年一般贸易配额 | 分配量(吨): | 2012年一般 贸易配额 | 分配量(吨): | ||||||||||
实际进口量(吨): | 已完成进口量(吨): | ||||||||||||
调整期退回量(吨): | 调整期退回量(吨): | ||||||||||||
是否同意对外提供本企业基本信息和配额申领数量 □ 是 □ 否 | |||||||||||||
授权机构审核意见: | |||||||||||||
填制说明:1、“2011年企业产品及生产能力”:指以申请农产品配额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及生产能力。
2、“日、年产量”及“日、年使用量”:指企业2011年的日、年生产量及对食糖的日、年使用量。
附件2
2013年食糖进口税目表
税则号列 | 货 品 名 称 | |
17011200 |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甜菜原糖 | |
17011300 |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本章子目注释二所述的甘蔗原糖 | |
17011400 |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其他甘蔗原糖 | |
17019100 | 加有香料或着色剂的糖 | |
17019910 | 砂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