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 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 年 第 12 号)

  为规范加工贸易单耗管理,现决定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见附件),附件中列明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 关 总 署
                        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号

名  称

1

署税〔2000〕76号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下发《原糖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

2

署税〔2000〕99号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下发《书籍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HDB0003-1999》的通知

3

署税〔2001〕141号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下发《夹层玻璃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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