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2 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01111115

  附件: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农产品

万立方米

26

蔺草及蔺草制品

万公斤

3200

活大猪

万头

180

其中:香港

万头

165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8.24

其中:香港

万头

8.0

澳门

万头

0.24

活牛

万头

5.72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72

活鸡

万只

1340

其中:香港

万只

1000

澳门

万只

340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金属量)

万吨

1.57

锡及锡制品(金属量)

万吨

1.89

锑及锑制品(金属量)

万吨

6.03

钼(金属量)

万吨

2.55

铟(金属量)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