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15 暂停接受原产于乌克兰的普通中厚板的进口申报<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0号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9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从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3国进口的钢铁产品实施国别限量管理,超出限量部分暂不予进口。根据海关统计,截至718,原产于乌克兰的普通中厚板(商品编码7208.37007208.5200)实际进口数量已达到国别进口限定总量。现决定自2002720日零时起,各海关暂停接受上述商品的进口申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0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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