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调查函〔2003〕47号
【发布日期】2003年06月13日【实施日期】2003年07月01日
【法律类别】海关稽查核查制度【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废止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为了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海关稽查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全国海关稽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根据《规程》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海关意见的基础上,我局修改、制作了《规程》相关文书(以下简称“稽查文书”),现制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此次制发的稽查文书有:海关稽查通知书、账簿单证调审单、检查记录、封存通知书及封存清单、解除封存通知书、协助查询通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海关稽查报告征求意见书、海关稽查结论、海关稽查方案审批表、询问笔录、海关稽查报告共计12种,其中前9种属由海关制作并对外提供的法律文书,后3种属海关内部使用的文书。对于对外提供的稽查文书,其内容和结构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改;对于内部使用的稽查文书,各海关可以在《规程》规定的原则下根据本关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也可以适当增设。

二、稽查文书的电子文本,已经放置在DC9710系统主页上供各海关下载,我局不再印发纸制文书(本通知也不附纸制文书)。各海关可以根据电子文本的样式,自行印制纸制稽查文书,也可以在使用时直接通过电脑打印稽查文书。纸制或打印稽查文书的格式标准详见附件。

三、各海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稽查文书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关区稽查文书的使用、保存和归档工作。凡通过电脑打印的文书,除了保存电子文本外,还要保存纸制文本。

四、凡是运用稽查手段对被稽查人实施稽查的,一定要按照《规程》的规定,经过稽查准备、稽查实施。稽查处理三个阶段并按要求使用稽查文书。

五、对于对外提供并需要加盖“海关印章”的稽查文书,一定要加盖海关行政公章,不得以其他印章代替。对于稽查文书的编号,由各海关负责制定本关区统一的编号规则,并组织和监督关区内各部门统一执行。

六、各海关接到本通知后,立即组织从事稽查业务的有关人员学习,尽快熟悉稽查文书的内容、格式及使用要求。

七、此次制发的稽查文书从200371日开始使用,同时,我局以前印发的稽查文书停止使用。

我局将不定期对各海关稽查文书的使用、保存和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各海关在使用稽查文书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总署调查局联系。

附件 纸制或打印稽查文书格式标准

海关总署调查局

2003613

 附件

纸制或打印稽查文书格式标准

一、用纸规格大小和使用字体

所有稽查文书用纸均为A4(宽21厘米、高29.7厘米)规格。所有稽查文书均使用“宋体”字。

二、各种纸制或打印的稽查文书具体格式标准

1.海关稽查方案审批表。字号:表标题1号字(加粗),其他小3号。表格大小:宽17厘米,高23.5厘米。

2.海关稽查通知书。字号:关别3号(加粗),标题小初(加粗),正副本3号(加粗),其他4号。框线(内侧)大小:宽17厘米,高25厘米。

3.账簿单证调审单。字号:关别3号(加粗),标题小初(加粗),正副本3号(加粗),其他3号。页边距:上、下均为2.54厘米,左、右均为3.17厘米。

4.检查记录。字号:关别3号(加粗),标题小初(加粗),正副本3号(加粗),其他3号。表格大小:宽15厘米,高19厘米。

5.询问笔录。字号:关别3号(加粗),标题小初(加粗),其他3号。笔录头表格大小:宽17厘米。,高20.5厘米。笔录纸表格大小:宽17厘米,高22.5厘米。

6.封存(解除封存)清单。字号:标题1号(加粗),正副本3号(加粗),其他4号。表格大小:宽17厘米,高21.5厘米。

7.协助查询通知书。字号:关别3号(加粗),标题小初(加粗),其他4号。框线(内侧)大小:宽17厘米,高25厘米。

8.海关稽查报告。字号:标题1号(加粗),其他4号。

9.其他。封存通知书、解除封存通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海关稽查报告征求意见书、海关稽查结论的格式标准均与稽查通知书相同。

有正副本的,正本和副本必须同时印制或打印。

 海关稽查方案审批表

编号:

被稽查人名称

管理类别

海关注册编码

注册日期

被稽查人性质

工商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被稽查人地址

稽查时间

稽查种类

稽查方式

稽查缘由

稽查组组长

稽查组成员

近三年对被稽查人
实施稽查的情况

稽查的重点:

稽查组组长签名:

领导审批:

(径行稽查需要经海关关长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正 本)

关稽通(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关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实施海关稽查。请收到本通知书后按下列范围准备相应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海关稽查期间,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应到场配合海关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稽查范围:

请接到本通知后天内回复海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海关印章)

此件交被稽查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副 本)

关稽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关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实施海关稽查。请收到本通知书后按下列范围准备相应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海关稽查期间,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应到场配合海关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稽查范围:

请接到本通知后天内回复海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海关印章)

此件海关留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簿
(正 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下列账簿、单证等资料异地查阅、复制。

帐簿、单证名称

数量

归还签收

稽查组经办人签名:

被稽查人印章:
被稽查人代表签名:

此件交被稽查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簿
(副 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下列账簿、单证等资料异地查阅、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