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

发布《2010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发布《2010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见附件), 本目录自201011日起执行。《200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0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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