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部门】农业部 | 【发文字号】农业部公告第72号 |
| 【发布日期】1997年07月29日 | 【实施日期】1997年07月29日 |
| 【法律类别】进境检疫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为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根据所掌握的国外疫情情况,修订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现予发布执行。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


![MUY8OU2Q5$8B6HL]1@$6$WV.png MUY8OU2Q5$8B6HL]1@$6$WV.png](https://www.customslawyer.cn/d/file/content/2019/01/5c5172727acf8.png)


![11`D4){PI1O])QRJSBAITIC.png 11`D4){PI1O])QRJSBAITIC.png](https://www.customslawyer.cn/d/file/content/2019/01/5c51730e7079b.png)
注:因科学研究等特殊原因需要引进本表所列禁止进境的物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国家动植物检疫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