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再次进行调整,取消其中苯二甲酸、天然气、铝(不包括氧化铝、废铝)等商品共计32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见公告附件取消商品目录)。
公告自2007年6月10日起执行。

附件: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七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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