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检局、机械工业部关于印发《出口焊接材料质量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检监联〔1996〕119号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四日)

各直属商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机械厅(局、公司),各检测单位:
  为了加强出口焊接材料质量监督和管理,提高我国焊接材料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和竞争能力,根据1991年国家商检局、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修订的《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了《出口焊接材料质量许可证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出口焊接材料产品质量许可证实施细则》编制说明
    二.出口焊接材料产品质量许可证实施细则

附件一:     《出口焊接材料产品质量许可证实施细则》
                编制说明

  为了加强出口焊接材料质量监督和管理,提高我国焊接材料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和竞争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颁发的〔1991〕国检监联字第063号文《关于颁发“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机械电子工业部国检监联字第205号文《关于印发“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焊接材料行业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具体规定焊接材料出口质量许可证的申请及发证程序,以及检验的项目标准,抽样数量,申证单元的划分,收费的标准等。
  第一章:总则,介绍细则依据的法律条文及有关文件,具体划分焊接材料的种类。
  第二章:明确国家商检局 机械部、各地商检局和省市机械厅局及国家商检局焊接材料与焊割设备认可实验室的工作关系和权限。
  第三章:规定了取得出口质量许可证的条件。
  第四章:规定了出口质量许可证申请的工作程序。
  第五章:规定了对申请出口质量许可证企业的考核程序,不合格的处理程序等。
  第六章:规定了出口质量许可证的颁发程序及出口质量许可证的标记和编号。
  第七章:规定了对不合格样品的处理。
  第八章:规定了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程序。
  第九章:规定了出口质量许可证的有效期,到期换证及生产条件有较大变化时换证的要求。
  第十章:规定了对获证企业转移或增设生产场点须重新办理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的要求。
  第十一章:对以下情况暂停使用出口质量许可证:整顿后复查仍不合格者、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者、转让出口质量许可证者、考核或检测时弄虚作假者、外商连续两次提出索赔或退货者、连续五批出口检验中有两批不合格者,注销并收回其出口质量许可证,停止该产品出口。
  第十二章:规定了对伪造、变造、转让、冒用出口质量许可证的处理。
  第十三章:规定了参加出口质量许可证工作的各级机构、工作人员及申证企业的工作纪律。
  第十四章:规定细则解释权属国家商品检验局质量许可制度办公室和机械工业出口质量许可证办公室。

附件二:      出口焊接材料产品质量许可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加强出口焊接材料质量监督与管理,提高我国焊接材料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和竞争能力,做好焊接材料出口质量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势在必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颁发的〔1991〕国检监联字第063号文《关于颁发“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机械电子工业部国检监联字第205号文《关于印发“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焊接材料行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出口焊接材料产品质量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出口的焊接材料产品,包括国外引进的技术和国内开发的各种出口焊接材料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1.3 凡实施出口质量许可证的出口焊接材料产品均需取得出口质量许可证,未取得出口质量许可证者,其产品不得出口。特殊情况,需经国家商检局和机械工业部批准。
  1.4 本细则第1.2条规定的各种焊接材料申证单元按附件1划分。
  1.5 对于同时申请出口质量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者,依据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应由产品归口部门(机械工业部)统一组织申证企业的所在地商检局及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和检验单位共同对企业进行质量管理必备条件考核,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达到出口质量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者,核发出口质量许可证。
  2 出口质量许可证的管理
  2.1 国家商检局和机械工业部负责全国出口焊接材料质量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监督工作。
  2.2 国家商检局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商检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协助国家商检验局和机械工业部做好所在地区申证企业的考核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
  2.3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焊接材料与焊割设备认可实验室为出口焊接材料质量许可证的检验单位(以下简称检验单位),负责出口焊接材料质量许可证产品检测,并会同企业所在地商检局和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进行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考核。并对申证产品技术和检测结果保密,维护申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3 申请出口质量许可证的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细则1.2条所规定的焊接材料生产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且符合本条下述规定条件者均有权按本细则规定程序申请出口质量许可证。
  3.1 申请出口质量许可证的企业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企业申证产品与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一致。
  3.2 申证产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 申证产品质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及产品归口部门颁发的现行产品质量分等标准的一等品要求(见附件9),不能执行上述标准的,也可按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的企业标准考核,但此标准要经机械部认可。
  申证产品型号应与本细则中规定型号相符(见附件1)。
  3.2.2 对外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另有约定检验标准和要求的,应符合对外贸易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检验标准和要求。
  3.2.3 出口焊接材料的包装应符合外经贸部、国家商检局和机械部有关出口产品包装要求。
  3.3.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证产品必须有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定型鉴定书,但在1979年以前本企业投产的产品可免此项要求。
  企业出口产品按照国际惯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公平竞争,不得以其它非正当手段,扰乱国内外市场。
  3.4 申证企业应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国际标准。企业的质量管理必备条件按《机械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验收细则》(见附件3)考核,综合评分的总分值达到400分以上,其中第一项的2、4、5、6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得分必须达到标准分的80%以上。
  3.4.1 申证企业必须对申证产品的生产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3.4.2 产品必须具有完整、正确、统一的技术文件。
  3.4.3 产品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测试手段。
  3.4.4 企业必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的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队伍,并能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检验。
  3.4.5 建立文明生产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并能按期完成出口任务。
  4 出口质量许可证申请的工作程序
  4.1 出口质量许可证申请期限一般在国家商检局和机械工业部公布发证目录六个月内进行,新增出口产品或新建的出口产品企业可以随时申请。
  4.2 企业申请质量许可证应按申证单元(按附件1规定)逐一向所在地商检局领取〈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3,由机械工业部统一印刷并发至所在地商检局),按规定(见附件4)要求填写〈申请书〉一式六份(一份为正本,五份为副本,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但印章不准复印)及其附件三份,申请书附件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概况
  2)产品批量生产定型鉴定书
  3)产品外协及外购件明细表
  4)申证产品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
  5)主要工艺装备及设备明细表
  6)申证产品出厂检验设备明细表
  7)验收时要求回避或免检申请(无回避要求者可无此附件)
  上述附件应按要求,对每个申证单元单独填写。
  4.3 申请书按规定填写后,报企业主管部门和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而后报所在地商检局。
  4.4 所在地商检局审阅申请书后,根据产品的抽、封样规定(见附件5)进行抽封样,填写抽样单一式三份,所在地商检局自留一份附件和一份抽样单,由企业在规定日期内(一般为抽样日起15天内)将样品及抽样清单二份,申请书六份及其附件一份送或寄到检验单位。
  4.5 检验单位接到样品核对无误,确认无异常后接收样品,在抽样单上签署意见,并将一分抽样单交送样人或寄给企业。检验单位填发产品检验收费通知单(按附件6规定)。企业按通知单要求,向检验单位交纳产品检验费。
  检验单位在验收样品时发现样品不符合规定或改变封样原始状态,在与封样人员核实后有权向国家商检局及机械部出口质量许可证办公室请示,并根据处理意见决定是否重新抽样。
  出口质量许可证“发证实施”工作程序见附件7。
  5 申证企业的许可证考核
  对申证企业的出口质量许可证考核包括对其质量管理必备条件的审查和申证产品质量检测两方面内容。
  5.1 检验单位收到申请书一式六份、附件一份、抽样单一份和样品后,在六个月内完成产品质量检测,会同所在地商检局和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完成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工作。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时,要经国家商检局和机械工业部批准。
  5.2 工厂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计划,检验单位需提前一个月报机械工业部批准,并由机械工业部提前两周下发所在地商品检验局,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和检验单位,企业按附件6规定交纳必备条件考核费。没有审查计划,商检局等有关单位有权拒绝参加检查。
  5.3 对申证产品质量检测按3.2.1条规定进行。
  5.4 对申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必备条件按《机械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验收细则》进行考核。
  5.4.1 申证企业必须具备的主要生产设备、工装及检测仪器见附件8。
  5.4.2 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组(简称审查组)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其中检验单位2~3人,所在地商检局和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各1人。
  检验单位和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参加审查的人员必须是经过机械部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组长由部级审查员担任。
  5.5 审查和检测的规定
  5.5.1 凡获得国家和机械部质量管理奖的企业;从获奖之日起两年之内可以申请减免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考核。
  5.5.2 凡经生产许可证考核或产品质量等级评定,如检测单位相同,项目相同并达到颁发出口质量许可证要求的,在十八个月之内可以申请免检。
  5.5.3 凡申请减免产品质量检测和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的企业,应在申请书上注明减免理由并附上必要材料,经所在地商检局、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和检验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国家商检局和机械部批准。
  5.6 审查组在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结束后,审查人员根据考核时的记录,各自填写其考核内容,经组长审核形成审查报告三份(见表格样张2)审查结论应在组内通过,并由全体审查人员签字(考核结论应与签字在同一页上)。
  5.7 检验单位在产品质量检测和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合格后,应将结论填入申请书(6份)的对应栏目中,签章后连同“检测报告”(3份)“检测报告简表”(3份)、“审查报告”(3份)“审查总结报告”(2份)(见表格样张3)送所在地商检局,由企业所在地商检局签署意见后上报机械部及国家商检局。
  5.8 企业审查或产品检测不合格的处理程序
  5.8.1 检验单位在产品质量检测和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结束后,对产品质量检测或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不合格者,应在一个月内填写检测(或审查)不合格通知书(见表格样张1)一式五份,并附相应测试报告2份或审查报告2份,检测不合格通知书由检验单位发送:申证企业、所在地商检局、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和机械部,检验单位自留一份。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不合格通知书由检验单位上报机械部出口质量许可证办公室审核,并在不合格通知书上签署处理决定,下发所在地商检局、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申证企业、检验单位,机械部自留一份。
  5.8.2 申证企业接到不合格通知书进行整改后,可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如仍不合格可限期整顿,整顿期限为自寄发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半年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6 出口质量许可证的颁发
  6.1 国家商检局和机械部审定申请书、检测报告和审查报告等材料,确认上报材料正确齐全后,在申请书审批栏中签署意见,“出口质量许可证”,由机械部直接寄给申证企业。
  6.2 发证工作结束后,将申请书返回申证企业、所在地商检局、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和检验单位各1份。
  6.3 焊接材料出口质量许可证标记和编号如下:
  (XX)----XXX---XXX
  ──┬─    ─┬─   ─┬─
    │      │     │
    │      │     │
    │      │     └───────证书号
    │      └─────────────焊接材料产品代码
    └────────────────────年号
  7 样品的处理
  凡经检验不合格样品,如企业要求领回样品进行质量分析,可在书面承认检验单位检测结果后,由企业领回样品。
  8 对获证企业的监督
  8.1 所在地商检局会同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负责获证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和检验制度的监督,在有效期内对每个获证企业必须进行两次复查,若无特殊原因,同一年内仅可进行一次检查,其费用按国家物价局及国家商检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8.2 对获证产品的不定期抽查计划由机械部和国家商检局下达检验单位执行,检验单位将复(抽)查结果及时报国家商检局和机械部处理。合格者仍继续使用质量许可证,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或暂停使用或注销出口质量许可证。抽查费用按国家物价局及机械工业部有关规定收取。
  8.3 取得质量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定期向所在地商检局、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和地方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出口产品质量情况,并及时报送产品技术条件的重要变更情况、国外索赔、退货情况和重大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9 出口质量许可证的换发
  9.1 焊接材料出口质量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从该产品计划实施凭出口质量许可证报验出口的日期计算。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该产品出口时,企业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按规定重新申请,经复查合格后换发新证。
  出口质量许可证期满后,证书由企业所在地商检局收回。
  9.2 取得质量许可证的产品在其配方、工艺、生产条件和技术标准等发生较大改变时,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10 申证企业在申请时应申报本企业生产出口焊接材料产品的所有有关生产场点,接受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
  获证企业转移或增设出口焊接材料生产场点,应在投产前通过所在地商检局和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向国家商检局和机械部报告,要求重新进行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
  11 获证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所在地商检局和省市机械厅局(或机械工业管理部门)或检验单位核查属实,报国家商检局和机械部批准,注销、收回其出口质量许可证,并停止该产品出口:
  1)暂停使用出口质量许可证,整顿后复查仍不合格者;
  2)擅自降低工厂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其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者;
  3)将出口质量许可证和标记转让其它企业使用者;
  4)考核、检测时弄虚作假者;
  5)确因产品质量问题,外商连续两次提出索赔或退货者;
  6)所在地商检局实施出口产品质量检测时,连续五批中有两批不合格者。
  1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冒用焊接材料出口质量许可证,如有违犯者除吊销其质量许可证外,对直接责任者依照《商检法》第二十七条追究责任。
  13 参加出口质量许可证工作的各级机构、工作人员及申证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商检局颁布的关于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工作纪律(见附件3)的规定,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对任何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不公正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申诉和检举。
  14 附则
  14.1 本《细则》由国家商检局质量许可制度办公室和机械工业部出口质量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14.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焊接材料与焊割设备认可实验室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1号
  电话:(0451)6335217、6336693-282
  电报:2267
  传真:(0451)6325871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人:吴振祥
  附件1、焊接材料出口质量许可证的申证单元
  2、国家商检局、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1991〕国检监联字第063号文《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
  3、国家商检局、机械电子工业部〔1991〕国检监联字第205号文《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
  4、申请书填写说明及附件要求
  5、焊接材料产品抽样、封样的规定
  6、出口质量许可证收费办法
  7、出口质量许可证“发证实施”工作程序框表
  8、企业生产必须具备的设备、工装和检测仪器设备
  9、焊接材料出口质量许可证依据的标准
  表格样张:
  1、不合格通知书
  2、机械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报告
  3、机械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审查总结报告

附件1      焊接材料产品出口质量许可证的申请单元
  1 焊接材料产品出口质量许可证划分为七个单元
  2 申证单元的划分
  2.1 酸性碳钢焊条为一个申证单元。
  2.2 碱性碳钢焊条为一个申证单元。
  2.3 特殊焊条为一个申证单元(包括低合金钢焊条、不锈钢焊条、堆焊焊条、铸铁焊条、镍及镍合金焊条、铜及铜合金焊条、铝及铝合金焊条)。
  2.4 铜及铜合金焊丝为一个申证单元。
  2.5 气体保护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为一个申证单元。
  2.6 埋弧焊用焊剂为一个申证单元。
  2.7 钎焊材料为一个申证单元。

             申证单元焊接材料型号表

┌──────────┬───────────────────────┐
│   申证单元   │         型    号         │
├──────────┼───────────────────────┤
│1、酸性碳钢焊条   │E4300,E4301,E4303,E4310,E4311,E4312,E4313   │
│          │E4320,E4322,E4323,E4324,E4327,E5001,E5003   │
│          │E5010,E5011,E5014,E5023,E5024,E5027,E5024-1  │
├──────────┼───────────────────────┤
│2、碱性碳钢焊条   │E4315,E4316,E4328,E5015,E5016,E5018,E5018M  │
│          │E5028,E5048,E5015-1,E5016-1,E5018-1      │
├──────────┼───────────────────────┤
│3、特殊焊条     │低合金钢焊条                 │
│          │E5003-X,E5010-X,E5011-X,E5015-X,E5016-X    │
│          │E5018-X,E5020-X,E5027-X,E5500-X,E5503-X    │
│          │E5510-X,E5511-X,E5513-X,E5515-X,E5516-X    │
│          │E5518-X,E6000-X,E6015-X,E6016-X,E6018-X    │
│          │E7015-X,E7016-X,E7018-X,E7518-X,E8518-X    │
│          │EXX03-G,EXX10-G,EXX11-G,EXX13-G,EXX15-G    │
│          │EXX16-G,EXX18-G                │
│          ├───────────────────────┤
│          │不锈钢焊条                  │
│          │E209-XX,E219-XX,E240-XX,E307-XX,E308-XX,   │
│          │E308H-XX,E308L-XX,E308Mo-XX,E308MoL-XX,E309-XX│
│          │E309L-XX,E309Nb-XX,E309Mo-XX,E309MoL-XX,   │
│          │E310-XX,E310H-XX,E310Nb-XX,E310Mo-XX,E312-XX, │
│          │E316-XX,E316H-XX,E316L-XX,E317-XX,E317L-XX,  │
│          │E317MoCu-XX,E317MoCuL-XX,E318-XX,E318V-XX,  │
│          │E320-XX,E320LR-XX,E330-XX,E330H-XX,      │
│          │E330MoMnWNb-XX,E347-XX,E349-XX,E383-XX,E385-XX│
│          │E410-XX,E410NiMo-XX,E430-XX,E502-XX,E505-XX, │
│          │E630-XX,E16-8-2-XX,E16-25MoN-XX,E7Cr-XX,   │
│          │E7Cr-XX,E5MoV-XX,E9Mo-XX,E11MoVNi-XX,     │
│          │E11MoVNiW-XX,E2209-XX,E2553-XX        │
│          ├───────────────────────┤
│          │堆焊焊条                   │
│          │EDPXX-XX,EDRXX-XX,EDCrXX-XX,EDMnXX-XX,    │
│          │EDCrMnXX-XX,EDCrNiXX-XX,EDCoCrXX-XX,EDWXX-XX, │
│          │EDTXX-XX,EDDXX-XX,EDZXX-XX,EDZCrXX-XX     │
│          ├───────────────────────┤
│          │铸铁焊条                   │
│          │EZC,EZCQ,EZNi,EZNiFe,EZNiCu,EZNiFeCu,EZFe,EZV │
│          ├───────────────────────┤
│          │镍及镍合金焊条                │
│          │ENi-0,ENi-1,ENiCu-7,ENiCrFe-0,ENiCrFe-1    │
│          │ENiCrFe-2,ENiCrFe-3,ENiCrFe-4,ENiMo-1,    │
│          │ENiMo-3,ENiMo-7,ENiCrMo-0,ENiCrMo-1,     │
│          │ENiCrMo-2,ENiCrMo-3,ENiCrMo-4,ENiCrMo-5,   │
│          │ENiCrMo-6,ENiCrMo-7,ENiCrMo-8,ENiCrMo-9    │
│          ├───────────────────────┤
│          │铜及铜合金焊条                │
│          │TCu,TCuSi,TCuSnA,TCuSnB,TCuAl,TCuMnAl     │
│          ├───────────────────────┤
│          │铝及铝合金焊条                │
│          │TAI,TAISi,TAIMn                │
├──────────┼───────────────────────┤
│4、铜及铜合金焊丝  │HSCu,HSCuZn-1,HSCuZn-2,HSCuZn-3,HSCuZn-4   │
│          │HSCuZnNi,HSCuNi,HSCuSi,HSCuSn,HSCuAl,HSCuAlNi │
├──────────┼───────────────────────┤
│5、气体保护电弧焊用 │ER49-1,ER50-2,ER50-3,ER50-4,ER50-5,ER50-6,  │
│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ER50-7,ER55-B2,ER55-B2L,ER55-B2-MnV,ER55-B2-Mn│
│          │ER62-B3,ER62-B3L,ER55-C1,ER55-C2,ER55-C3,   │
│          │ER55-D2-Ti,ER55-D2,ER69-1,ER69-2,ER69-3,   │
│          │ER76-1,ER83-1                 │
├──────────┼───────────────────────┤
│6、埋弧焊用焊剂   │HJ30X-HXXX,HJ31X-HXXX,HJ40X-HXXX,HJ41X-HXXX, │
│          │HJ50X-HXXX,HJ51X-HXXX             │
├──────────┼───────────────────────┤
│7、钎焊材料     │铜基钎料                   │
│          │BCu60ZnSn-R,BCu58ZnFe-R,BCu91PAg,BCu89PAg,  │
│          │BCu80AgP,BCu80SnPAg,BCu92PSb,BCu86SnP     │
│          ├───────────────────────┤
│          │银基钎料                   │
│          │BAg25CuZn,BAg45CuZn,BAg50CuZn,BAg35CuZnCd,  │
│          │BAg45CuZnCd,BAg50CuZnCd            │
│          ├───────────────────────┤
│          │锡铅焊料                   │
│          │HLSn63Pb,HLSn60Pb,HLSn60PbSb,HLSn50Pb,HLSn40Pb│
│          │HLSn63PbAg,HLKSn40PbSb,HLKSn60PbSb      │
└──────────┴───────────────────────┘


附件2:     国家商检局、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
      关于颁发《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1〕国检监联字第063号 一九九一年四月十五日)

各直属商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机械电子厅、局,轻工业厅、局、总公司,纺织工业厅、局,各检测单位:
  自1983年对出口机电产品实施质量许可证制度以来,实践证明,这项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出口机电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为使这项工作更好地开展,现将经过全国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工作会议讨论修改后的《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有关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的规定与本办法不符者,一律以本文为准。

附件:       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出口机电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出口机电产品的信誉,增强竞争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企业(含“三资”企业)的出口机电产品。《实施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产品目录》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会同国务院有关机电产品归口部门发布。
  第三条 国家商检局和产品归口部门负责实施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以下简称质量许可证)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质量许可证考核办法,认可检测单位,签发和吊销质量许可证,协调和处理有关事宜。
  产品检测工作由国家商检局和归口部门联合认可的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或者具备条件的商检局负责。
  生产厂的生产条件考核工作由国家商检局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厦门、深圳、重庆等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电产品归口厅(局)(以下简称产品归口厅(局))或者检测单位会同上述单位共同负责。
  第四条 凡生产实施质量许可证产品的工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质量许可证,未取得质量许可证的,其产品不准提供出口。特殊情况,须经国家商检局和产品归口部门批准,方准提供出口。对实施质量许可证的机电产品出口时,所在地商检局凭质量许可证接受报验,海关凭商检局签发的检验证书、放行单或者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放。
第二章 取得质量许可证的条件

  第五条 申请质量许可证的生产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完整、统一、正确的产品图纸、技术要求和检验规程。
  (二)有保证原材料、零部件和产品质量所需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器具、检测仪器与试验设备。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并能严格按照图纸、工艺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检测。
  (四)对申请质量许可证的产品,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五)建立文明生产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并能按期完成出口任务。
  第六条 申请质量许可证的机电产品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符合国家标准和产品归口部门行业标准。没有上述标准的,则应符合企业标准。对有产品质量分等规定的,应达到产品归口部门颁发的现行产品质量分等规定的一等品要求。
  (二)对外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检验标准和要求的,应符合对外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检验标准和要求。
  (三)对来图来样加工的产品,应符合由生产企业、出口经营单位和所在地商检局按来图来样共同制定的出口产品技术要求。
  (四)对已出口多年、质量稳定、国外反映良好、但暂时不能贯彻国家或者行业的标准及有关分等规定要求的产品和非标准产品,应符合企业制定、并经产品归口部门批准的过渡性标准要求。
  (五)出口机电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外经贸部、国家商检局和产品归口部门有关出口机电产品包装的要求。
第三章 申证及发证程序

  第七条 凡实施质量许可证产品的生产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按产品门类、品种或型号向所在地商检局申请质量许可证,应按规定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资料,报产品归口厅(局)审校签署意见。
  第八条 所在地商检局负责在生产厂或者外贸仓库对所申请的产品进行抽样、封样。生产厂将样品和申请书连同技术资料寄送到负责产品检测的单位检测。
  第九条 负责产品检测的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要求,对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十条 经检测产品符合要求的,由负责考核的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条件对产品的生产厂的生产条件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报告。
  第十一条 负责产品检测和生产厂考核的单位,对产品检测 生产厂考核合格的,应将申请书、检测报告、考核报告等送所在地商检局,所在地商检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商检局和产品归口部门。
  第十二条 国家商检局和产品归口部门审查批准后,签发质量许可证。
  质量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
  第十三条 质量许可证的考核工作要与生产许可证、采用国际标准验收、产品认证、产品质量等级评定等工作相互衔接,考核内容相同的项目,在有效期内一般不重复检查。
  获得国家级、部级质量管理奖的生产厂,从获奖之日起两年之内可以申请减免生产条件考核;获得国家级、部级优质产品奖的产品,从获奖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减免产品检测。
  第十四条 取得质量许可证的产品,在其结构、工艺、配方、生产条件和技术标准等发生较大改变时,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新型产品的出口,应按新产品管理办法,必须在试制完成并经鉴定、产品定型、达到稳定生产后,方可申请质量许可证。
  第十五条 经检测产品不合格或者经考核生产厂不合格的,由负责产品检测和生产厂生产条件考核的单位向生产厂寄发不合格通知单,并通知所在地商检局和归口厅(局)。
  首次申请未通过的产品或者生产厂,改进后可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如仍不合格,自寄发不合格通知单之日起至重新申请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所在地商检局会同当地产品归口厅(局)负责对取得质量许可证生产厂的出口产品质量和检验制度进行监督。在质量许可证有效期内,必须复查两次,或者根据需要经国家商检局和归口部门同意后,增加复查次数。
  第十七条 取得质量许可证的生产厂必须定期向所在地商检局、地方企业主管部门、产品归口厅(局)报告出口产品质量情况,并及时报送产品技术条件的重要变更情况、国外索赔、退货情况和重大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 在质量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所在地商检局和产品归口厅(局)在检测单位核查属实,报国家商检局和产品归口部门批准,吊销质量许可证。
  (一)国外对产品质量反映强烈,两次要求质量索赔或者退货,经查明系生产厂责任的。
  (二)所在地商检局实施出口检验时,连续五批中有两批不合格的。
  (三)对取得质量许可证的机电产品及其生产厂,经复查不符合第二章所规定要求的,所在地商检局、归口厅(局)或者检测单位应当责成其限期改进。逾期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吊销其质量许可证。
  吊销质量许可证由所在地商检局、归口厅(局)或者检测单位提出意见,经国家商检局和产品归口部门批准,并通知所在地商检局收回质量许可证。生产厂自吊销质量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准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九条 伪造、变造、转让、冒用质量许可证的除吊销其质量许可证外,对直接责任人依照《商检法》第二十七条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负责产品检测和生产厂考核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对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伪造检测或者考核结果的,依照《商检法》第二十九条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国家商检局和产品归口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制定各类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实施细则,报国家商检局和产品归口部门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二条 负责产品检测和生产厂考核的单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产品检测、生产考核等工作,依照规定收费。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商检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其未尽事宜由国家商检局产品归口部门做出规定。原有关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的规定,与本文不符者一律以本文为准。

附件3:      国家商检局、机械电子部关于印发
        《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1〕国检监联第205号 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各直属商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机械(农机、仪表、汽车)厅、局(公司),各检测单位:
  为贯彻《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机械工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原《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即行作废。

附件:       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做好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颁发的《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机械工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出口机械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机械产品范围为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计机字(1984)705号文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由原机械工业部归口管理范围。
  第三条 国家商检局和机械电子工业部全面负责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 国家商检局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厦门、重庆、深圳等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所在地商检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机械厅局(以下简称省市机械厅局)参与本地区申证的考核工作和出口质量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出口质量许可证的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由国家商检局和机械电子工业部按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评定细则审查考核认可,并尽可能与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认证一起进行。
  第六条 检测单位制订具体产品的实施细则并经国家商检局和机械电子工业部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检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会同所在地商检局和省市机械厅局对申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必备条件进行考核。具备条件的商检局也可以承担指定产品的检测工作和企业的考核工作,与检测单位的具体分工协作,由国家商检局与机械电子工业部协商决定。
  第八条 出口质量许可证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技术条件,有分等标准的产品还要达到一等品的要求,不能执行上述标准的,也可按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的企业标准考核,但此企业标准要经机械电子工业部认可。
  申请出口质量许可证的企业应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质量管理必备条件按《机械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验收细则》(见附1)考核,并达到一等品水平要求。
  第九条 出口质量许可证书由国家商检局组织印制,由国家商检局和机械电子工业部审批后直接向申证企业颁发。
  第十条 出口质量许可证的申请书(见附2)由机械电子部统一印制,发至所在地商检局。企业申请时向所在地商检局索取,申请书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为正本,五份为副本(副本可用复印件,但印章不准复印),附件一式三份,申请书和附件传递程序见附3。
  第十一条 出口质量许可证验收不搞层层考核,必要时由所在地商检局会同省市机械厅局进行走访调查。
  第十二条 出口质量许可证产品检测样品由所在地商检局(同时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则与省市机械厅局联合)按实施细则规定抽样封样后,由申证企业送达检测单位(现场检验测试除外),商检局将抽、封样单寄检测单位。
  第十三条 出口质量许可证检测单位,在接到申请书和样品后应在三个月内进行并在六个月内完成产品检测和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考核工作。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时,要经国家商检局和机械电子工业部批准。
  第十四条 检测单位要制定到企业进行质量管理必备条件考核计划,并提前一个月报机械电子工业部批准。考核计划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前两周下发所在地商检局、省市机械厅局和申请企业。没有考核计划,商检局等有关单位有权拒绝参加检查。
  第十五条 出口质量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从该产品计划实施凭出口质量许可证报验出口的日期计算,许可证有效期满前六个月,企业应按规定重新申请。出口质量许可证期满后,证书由所在地商检局收回。
  第十六条 出口质量许可证申请期限一般在国家商检局和机械电子工业部公布发证目录的六个月内进行,新增出口产品或新建出口产品的企业可以随时申请。未获得出口质量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签订出口合同。
  第十七条 凡获得国家或机械电子工业部质量管理奖的企业,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可以申请减免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考核。凡获得国家或机械电子工业部优质产品奖的产品,从获奖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减免产品检测和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考核。申请企业应在申请书上注明申请减免理由和必要材料,经所在地商检局、省市机械厅局和检测单位签署意见,由国家商检局和机械电子工业部批准。
  第十八条 凡经生产许可证考核或产品质量等级评定,如检测单位相同、与出口质量许可证产品标准相同、项目相同的合格项在十八个月之内可以不再检查。
  第十九条 出口质量许可证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考核组成员最多不超过五人,其中检测单位二至三人,所在地商检局和省市机械厅局各一人。检测单位和省市厅局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是经机械电子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组长由部级审查员担任。
  第二十条 申证企业要按规定向检测单位缴纳:(1)产品检测费;(2)必备条件考核费(包括:差旅费、管理费、资料费)。
  第二十一条 为了对获证企业及其产品加强监督管理,所在地商检局会同省市机械厅局在有效期内对每个企业必须进行两次复查。若无特殊原因,同一年内仅可进行一次检查。对获证产品的不定期抽查计划由机械电子工业部和国家商检局下达检测单位执行。复(抽)查执行单位应将复(抽)查结果及时报国家商检局和机械电子工业部处理。复、抽查结果处理方式为:合格后继续使用出口质量许可证;不合格者,视情节或暂停使用,或注销出口质量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取得出口质量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所在地商检局和省市机械厅局或检测单位核查属实,报国家商检局和机械电子工业部批准、注销、收回其出口质量许可证,并停止该产品出口:
  (一)暂停使用出口质量许可证,整顿后复查仍不合格者;
  (二)擅自降低工厂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其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者;
  (三)将出口质量许可证和标记转让其它企业使用者;
  (四)考核、检测时弄虚作假者;
  (五)确因产品质量问题,外商连续两次提出索赔或退货者;
  (六)所在地商检局实施出口检验时,连续五批中有两批不合格者。
  第二十三条 参加出口质量许可证工作的各级机械、工作人员及申证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商检局颁布的关于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工作纪律(见附4)的规定。违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对任何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不公正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申诉或检举。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商检局 机械电子工业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从批准之日起实施,原《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停止执行。
  附1、机械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验收细则
   2、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申请书
   3、出口质量许可证发证实施工作程序框图
   4、颁发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工作纪律

附1:      机械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验收细则
  一、本细则是在总结机械工业执行《机械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验收细则》和《颁发机床工具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考核办法》的经验基础上制订的。
  二、本细则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等级评定,评选优质产品,颁发生产许可证和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的工厂条件的考核。各项考核具体分值要求如下:
  1)优等品(国优产品)工厂考核总分值在450分以上。(其中第一项2、4、5、6条、第二、第三项必须达到标准分的90%)
  2)一等品(部优产品,出口质量许可证)总分值在400分以上。(其中第一项2、4、5、6条、第二、第三项必须达到标准分的80%)
  3)合格品(生产许可证)总分值在380分以上。(其中第一项2、4、5、6条、第二、第三项必须达到标准分的80%)
  三、必备条件验收细则评分办法
  按质量管理基础工作(150分),技术文件(110分),设备、工装及检测器具(110分),文明生产均衡生产(80分),人员素质(50分)进行考核。评分采用扣分办法,每项分数扣完为止,不给负分。
  四、必备条件验收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结果对下级有效,高等级产品的检查结果对低等级产品有效、不同类型的检查可以结合起来进行,出口质量许可证要由当地商检局封样及工厂条件验收要有当地商检局参加。
  五、下列任何条件之一,如达不到要求,对本细则的验收结果有否决权。
  1)交检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相应规定的要求;
  2)企业在近期发生了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3)本细则第一项第2、4、5、6条;第二项;第三项中,有任何一项或条达不到要求值;
  六、本细则解释权归国家机械委质量安全监督司。

  一、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标准分150分

┌──┬────┬───┬──────────┬────────┬──┐
│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分│   检查内容   │  评分方法  │备注│
├──┼────┼───┼──────────┼────────┼──┤
│1  │工厂方针│(10) │a)工厂方针制订应有充│无工厂方针的扣10│  │
│1.1 │工厂方针│ 4  │分依据和按规定的程序│分。      │  │
│  │的制订 │   │进行,并能体现工厂的│a)方针制订无依据│  │
│  │    │   │质量政策,有定量的目│扣2分。不能体现 │  │
│  │    │   │标和措施。     │质量政策和没有定│  │
│  │    │   │b)工厂方针应按目标和│量目标和措施的分│  │
│  │    │   │措施对应展开,做到各│别扣2分。    │  │
│  │    │   │部门充分协调并相应落│b)没有展开的扣4 │  │
│  │    │   │实负责实施部门和负责│分。未落实部门和│  │
│  │    │   │人。        │负责人扣2分。  │  │
├──┼────┼───┼──────────┼────────┼──┤
│1.2 │工厂方针│ 6  │a)部门应按工厂方针进│a)任抽三个部门,│  │
│  │的实施和│   │度要求编制月度实施计│有一个部门没有月│  │
│  │管理  │   │划。        │度实施计划的扣2 │  │
│  │    │   │b)工厂应建立工厂方针│分。      │  │
│  │    │   │的定期检查和诊断制度│b)无诊断制度扣4 │  │
│  │    │   │并认真执行,有诊断报│分;诊断无报告和│  │
│  │    │   │告,评价和改进措施。│评价扣2分,无改 │  │
│  │    │   │c)工厂方针实施考核应│进措施扣2分。  │  │
│  │    │   │和经济责任制相结合。│c)工厂方针没纳入│  │
│  │    │   │          │经济责任制进行考│  │
│  │    │   │          │核扣4分。    │  │
├──┼────┼───┼──────────┼────────┼──┤
│2  │组织体制│(20) │a)根据工厂规模不同,│a)没有机构或人员│  │
│2.1 │质量管理│10  │应有直属厂长、副厂长│的扣5分,不是厂 │  │
│  │组织体系│   │或相应部门主要负责人│长或部门主要负责│  │
│  │    │   │领导的质量管理部门或│人直接领导的扣3 │  │
│  │    │   │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分。      │  │
│  │    │   │。         │b)未建立三级质量│  │
│  │    │   │b)工厂应建立厂级、车│管理网扣5分。无 │  │
│  │    │   │间(科室)班组三级质│系统框图扣2分。 │  │
│  │    │   │量管理网,并能提供质│c)无检验机构或不│  │
│  │    │   │量管理组织系统框图。│是厂长直接领导的│  │
│  │    │   │c)工厂应有厂长直接领│扣5分。     │  │
│  │    │   │导的质量检验机构,并│        │  │
│  │    │   │配备足够能担任工作的│        │  │
│  │    │   │专职人员。     │        │  │
├──┼────┼───┼──────────┼────────┼──┤
│2.2 │应有明确│10  │a)按质量职能要求制订│a)检查各部门,一│  │
│  │的质量职│   │各部门的质量职责。 │个部门未制订质量│  │
│  │能   │   │b)各部门有工作标准、│职责扣5分。   │  │
│  │    │   │工作程序并认真执行。│b)没有工作标准和│  │
│  │    │   │c)质量责任制应有考核│程序的扣5分;执 │  │
│  │    │   │办法。       │行不认真扣2分。 │  │
│  │    │   │          │c)未纳入考核办法│  │
│  │    │   │          │扣5分任抽6个月考│  │
│  │    │   │          │核记录;无记录扣│  │
│  │    │   │          │3分。      │  │
├──┼────┼───┼──────────┼────────┼──┤
│3  │产品开发│(10) │a)产品开发设计应有完│a)无完整的科学开│  │
│  │设计和产│   │整的科学的工作程序。│发设计程序扣3分 │  │
│  │品质量改│   │b)开发设计程序各阶段│。       │  │
│  │进   │   │应有明确的质量保证内│b)无质量保证内容│  │
│  │    │   │容。        │扣3分。任抽一种 │  │
│  │    │   │c)被检产品应有质量特│产品检查开发设计│  │
│3.1 │产品开发│5   │征重要度分级表。  │各阶段的质量评价│  │
│  │设计  │   │          │,无评价扣2分。 │  │
│  │    │   │          │c)无分级表扣2分 │  │
│  │    │   │          │。       │  │
├──┼────┼───┼──────────┼────────┼──┤
│3.2 │产品质量│5   │a)应有产品质量改进计│a)无计划扣5分, │  │
│  │改进  │   │划和实施总结。   │计划与方针不符扣│  │
│  │    │   │b)应有产品质量改进计│2分,无总结扣2分│  │
│  │    │   │划的管理制度。   │。       │  │
│  │    │   │          │b)无管理制度扣3 │  │
│  │    │   │          │分,任抽二项质量│  │
│  │    │   │          │管理改进项目,有│  │
│  │    │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
│  │    │   │          │2分。      │  │
├──┼────┼───┼──────────┼────────┼──┤
│4  │生产技术│(60) │工厂必须执行上级主管│a)无产品标准和内│  │
│4.1 │准备和制│5   │部门批准的产品标准。│控质量指标扣5分 │  │
│  │造   │   │优等品、一等品应执行│。       │  │
│  │产品标准│   │高于现行标准的内控质│b)抽查内控指标,│  │
│  │和内控质│   │量指标。      │部分内容与有关标│  │
│  │量指标 │   │          │准对照,低于现行│  │
│  │    │   │          │标准扣5分。   │  │
│  │    │   │          │c)随机抽查产品的│  │
│  │    │   │          │检查记录,未执行│  │
│  │    │   │          │标准和内控指标的│  │
│  │    │   │          │扣5分。     │  │
├──┼────┼───┼──────────┼────────┼──┤
│4.2 │设备工装│5   │a)应制订设备工装和检│a)无制度和缺一种│  │
│  │和检测器│   │测设备(器具)的管理│扣1分,未按规定 │  │
│  │具的管理│   │制度。(包括定期检测│进行检测或未达到│  │
│  │    │   │的规定)      │要求的扣2分。  │  │
│  │    │   │b)随机抽查设备、工装│b)资料不能提供或│  │
│  │    │   │、检测设备(器具)各│提供不全每台扣2 │  │
│  │    │   │三台,检查验收规则,│分。      │  │
│  │    │   │操作规程。(含自制设│c)完好率达不到要│  │
│  │    │   │备)        │求的扣4分。   │  │
│  │    │   │c)检查工厂设备和工装│d)无点检制度扣2 │  │
│  │    │   │完好率,检查前期数据│分,提供不出点检│  │
│  │    │   │和统计资料。(优等品│卡扣2分。    │  │
│  │    │   │完好率90%,一等品、 │e)未按制度执行或│  │
│  │    │   │合格品完好率85%)  │提供不出执行记录│  │
│  │    │   │d)质量控制点上的设备│扣2分。     │  │
│  │    │   │、工装和检测器具应有│        │  │
│  │    │   │日常点检制度,并按控│        │  │
│  │    │   │制点要求建立周期点检│        │  │
│  │    │   │卡。        │        │  │
│  │    │   │e)根据管理制度要求,│        │  │
│  │    │   │随机抽查设备,工装和│        │  │
│  │    │   │检测器具各三台,检查│        │  │
│  │    │   │执行情况。     │        │  │
├──┼────┼───┼──────────┼────────┼──┤
│4.3 │计量管理│10  │a)工厂应按规模大小,│a)没有机构和人员│  │
│  │    │   │设立计量管理部门〈室│的扣10分。   │  │
│  │    │   │〉或计量管理人员。 │b)没有证书或与工│  │
│  │    │   │b)负责计量量值传递的│作不适应的一人扣│  │
│  │    │   │检测人员应具有上级计│3分。      │  │
│  │    │   │量部门颁发的与工作相│c)无计量管理制度│  │
│  │    │   │适应的证书。    │扣5分,管理制度 │  │
│  │    │   │c)应有健全的计量管理│缺一项扣2分。  │  │
│  │    │   │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周│d)不能提供完整资│  │
│  │    │   │期鉴定。      │料的一件扣2分, │  │
│  │    │   │d)任抽三种自制的计量│提供资料不完整或│  │
│  │    │   │器具,应提供完整的资│不符合计量规定的│  │
│  │    │   │料。        │扣2分。     │  │
│  │    │   │e)任抽五种计量器具检│e)不能提供的一件│  │
│  │    │   │查验收规则,重要的计│扣2分。     │  │
│  │    │   │量设备要有操作规程。│f)不执行的一件扣│  │
│  │    │   │f)任意抽取10件计量器│1分。      │  │
│  │    │   │具、检查制度贯彻执行│g)不符合计量部门│  │
│  │    │   │情况。       │规定的扣5分。  │  │
│  │    │   │g)计量室环境和卫生条│        │  │
│  │    │   │件符合计量部门规定。│        │  │
├──┼────┼───┼──────────┼────────┼──┤
│4.4 │工艺纪律│15  │a)应有完整的工艺纪律│a)内容不符合上级│  │
│  │和管理 │   │和制度。      │工艺部门规定的扣│  │
│  │    │   │b)应有工艺纪律考核办│15分。     │  │
│  │    │   │法。        │b)无考核办法扣10│  │
│  │    │   │c)任抽三个月的统计表│分,内容有错误根│  │
│  │    │   │,检查操作工人、班组│据其严重程度扣 │  │
│  │    │   │和车间的工艺贯彻率统│0.5~5分。   │  │
│  │    │   │计数。       │c)无统计资料扣10│  │
│  │    │   │d)检查企业贯彻工艺纪│分,统计不完整的│  │
│  │    │   │律和管理制度,工艺纪│根据其严重程度扣│  │
│  │    │   │律考核办法的执行情况│0.5~5分。   │  │
│  │    │   │。         │d)不贯彻和不能提│  │
│  │    │   │          │供执行情况或考核│  │
│  │    │   │          │资料的扣15分。 │  │
├──┼────┼───┼──────────┼────────┼──┤
│4.5 │质量控制│15  │a)按产品零部件的关键│a)应建而未建质量│  │
│  │点的管理│   │特性值和建立控制点的│控制点的,一个扣│  │
│  │    │   │原则都已建立了质量控│5分,无控制点明 │  │
│  │    │   │制点,并有控制点明细│细表的扣2分,无 │  │
│  │    │   │表,按控制点编制了质│质量工序表的扣10│  │
│  │    │   │量工序表。     │分。      │  │
│  │    │   │b)质量工序表中影响产│b)影响产品质量的│  │
│  │    │   │品质量的因素都纳入有│因素未纳入有关部│  │
│  │    │   │关部门进行控制。  │门进行控制,一项│  │
│  │    │   │c)对控制点上的设备应│未列入的扣5分。 │  │
│  │    │   │定期进行工序能力调查│c)未定期进行工序│  │
│  │    │   │,并有调查分析,改进│能力调查一台设备│  │
│  │    │   │的报告资料。    │扣5分,无调查分 │  │
│  │    │   │d)有质量控制点管理制│析改进的报告资料│  │
│  │    │   │度。        │扣5分。     │  │
│  │    │   │e)任抽三个质量控制点│d)无管理制度扣5 │  │
│  │    │   │检查以上各项执行情况│分。      │  │
│  │    │   │。         │e)一个质量控制点│  │
│  │    │   │          │不执行扣3分。  │  │
├──┼────┼───┼──────────┼────────┼──┤
│4.6 │工位器具│5   │a)工位器具应按工艺要│a)工位器具未按工│  │
│  │    │   │求基本配齐并能满足产│艺要求配备或不能│  │
│  │    │   │品质量要求,使用合理│满足产品质量要求│  │
│  │    │   │。         │或使用不当扣5分 │  │
│  │    │   │b)应有合理的工位器具│。       │  │
│  │    │   │管理制度。     │b)无管理制度扣5 │  │
│  │    │   │c)任抽三个工位器具检│分。      │  │
│  │    │   │查制度执行情况。  │c)不执行管理制度│  │
│  │    │   │d)查阅产品的工位器具│一个器具扣1分。 │  │
│  │    │   │明细表,检查工位器具│d)无工位器具明细│  │
│  │    │   │是否符合生产流程要求│表的扣2分。   │  │
│  │    │   │。         │        │  │
├──┼────┼───┼──────────┼────────┼──┤
│4.7 │仓库  │5   │a)应有仓库管理制度,│a)无管理制度扣5 │  │
│  │    │   │对必要的或有特殊要求│分,特殊要求无细│  │
│  │    │   │的零部件应有保证质量│则扣2分。    │  │
│  │    │   │的措施并应补充细则。│b)一个仓库不执行│  │
│  │    │   │b)任抽三个仓库检查是│制度扣2分,资料 │  │
│  │    │   │否符合制度。    │提供不全扣0.5~2│  │
│  │    │   │          │分。      │  │
├──┼────┼───┼──────────┼────────┼──┤
│5  │采购  │(10) │a)应有外购(含原材料│a)无管理制度的一│  │
│5.1 │原材料采│   │)外协件(产品)管理│种扣3分,制度内 │  │
│  │购及外购│   │制度。       │容有错误的一种扣│  │
│  │外协件 │   │b)有外协件(产品)生│0.5~2分。   │  │
│  │(产品)│   │产厂的质量保证能力调│b)无外协厂的质量│  │
│  │    │   │查和审定资料。   │保证能力调查或未│  │
│  │    │   │c)应有外协产品的质量│经审定的一个外协│  │
│  │    │   │跟踪档案。     │工厂扣3分。   │  │
│  │    │   │d)任抽三种外协件或外│c)无外协件产品质│  │
│  │    │   │购件,检查制度执行情│量跟踪档案一个扣│  │
│  │    │   │况。        │3分。      │  │
│  │    │   │          │d)无法提供管理所│  │
│  │    │   │          │需的有关资料或执│  │
│  │    │   │          │行制度扣5分,内 │  │
│  │    │   │          │容有错误的根据严│  │
│  │    │   │          │重程度扣0.5~2分│  │
│  │    │   │          │。       │  │
├──┼────┼───┼──────────┼────────┼──┤
│6  │检验  │(15) │a)应有能保证产品质量│a)没有制度的一种│  │
│6.1 │检验  │5   │的检验制度和检验规程│扣2分。     │  │
│  │    │   │。(包括原材料、外购│b)不能提供检验规│  │
│  │    │   │件、外协件的进货检验│程的一种扣2分。 │  │
│  │    │   │和自制产品的工序检验│c)不能提供检验资│  │
│  │    │   │)         │料或检验不按规定│  │
│  │    │   │b)任抽3~5种零件的检│执行的一种扣3分 │  │
│  │    │   │验规程。      │,无法提供漏检。│  │
│  │    │   │c)任抽外购(元器件、│错检统计的扣5分 │  │
│  │    │   │原材料)外协件,自制│。       │  │
│  │    │   │品各三件,检查企业是│        │  │
│  │    │   │否按检验管理制度的要│        │  │
│  │    │   │求进行检查。    │        │  │
├──┼────┼───┼──────────┼────────┼──┤
│6.2 │有关试验│5   │a)应有能保证质量的理│a)没有制度的一种│  │
│  │    │   │化试验,工艺试验和产│扣2分。     │  │
│  │    │   │品型式试验的管理制度│b)无试验操作方法│  │
│  │    │   │,并认真进行试验和故│,试验规程的一种│  │
│  │    │   │障分析。      │扣2分。     │  │
│  │    │   │b)建立必要的理化试验│c)无管理办法的扣│  │
│  │    │   │操作方法和试验规程。│5分。      │  │
│  │    │   │c)应有各种试验技术资│d)不能提供试验资│  │
│  │    │   │料的管理办法。   │料或试验未按规定│  │
│  │    │   │d)任抽有关试验各二种│执行的一种扣2分 │  │
│  │    │   │检查制度贯彻情况。 │,提供资料不完整│  │
│  │    │   │          │,有错误一种扣 │  │
│  │    │   │          │0.5~2分。   │  │
├──┼────┼───┼──────────┼────────┼──┤
│6.3 │不良品的│5   │a)应对废品和返修品,│a)无隔离或未注有│  │
│  │管理  │   │回用品进行隔离,并注│标记的扣5分。  │  │
│  │    │   │有标记。      │b)无管理制度的扣│  │
│  │    │   │b)应有不良品管理制度│5分。      │  │
│  │    │   │。         │c)不能提供所需资│  │
│  │    │   │c)任抽三种不良品,检│料,对不良品没有│  │
│  │    │   │查制度执行情况。  │隔离或未加标记的│  │
│  │    │   │          │扣5分,提供资料 │  │
│  │    │   │          │不全的扣0.5~2分│  │
│  │    │   │          │。       │  │
├──┼────┼───┼──────────┼────────┼──┤
│7  │用户服务│(10) │a)应设立专门的用户服│a)无专门机构或人│  │
│7.1 │管理机构│5   │务机构或配备专业的服│员的扣5分。   │  │
│  │    │   │务人员。      │b)无网络框图,职│  │
│  │    │   │b)应编制用户服务机构│责不明确或无具体│  │
│  │    │   │网络框图(包括服务网│要求扣3分。   │  │
│  │    │   │点),明确服务人员的│        │  │
│  │    │   │职责要求。     │        │  │
├──┼────┼───┼──────────┼────────┼──┤
│7.2 │用户服务│5   │a)应制订为用户服务的│a)无制度的扣5分 │  │
│  │的管理 │   │管理制度。     │,内容不全扣1~5│  │
│  │    │   │b)应建立用户档案和产│分。      │  │
│  │    │   │品销售状况图表,并有│b)无用户档案销售│  │
│  │    │   │对比数表。     │分析图表对比数表│  │
│  │    │   │c)应有用户来信来访的│措施意见扣5分, │  │
│  │    │   │登记,原始信函留存可│内容不全的扣1~5│  │
│  │    │   │查,回复及时有据备查│分。      │  │
│  │    │   │。         │c)无信函来访登记│  │
│  │    │   │d)根据制度及管理要求│,处理原件未保存│  │
│  │    │   │,检查工厂为用户服务│的扣5分,处理有 │  │
│  │    │   │的实际执行情况。  │误的扣0.5~2分。│  │
│  │    │   │          │d)抽查有关资料,│  │
│  │    │   │          │不能提供或不按规│  │
│  │    │   │          │定执行的扣5分, │  │
│  │    │   │          │有缺陷或有错误的│  │
│  │    │   │          │扣0.5~2分。  │  │
├──┼────┼───┼──────────┼────────┼──┤
│8  │质量信息│(5)  │a)应建立质量信息系统│a)无系统框图扣3 │  │
│8.1 │建立质量│3   │,有质量信息系统框图│分;无子系统的一│  │
│  │信息系统│   │,部门内有质量信息子│个扣1分。    │  │
│  │    │   │系统并有子系统框图。│b)无流程图的扣2 │  │
│  │    │   │b)有合理的质量信息流│分。      │  │
│  │    │   │程图。       │c)无管理机构的扣│  │
│  │    │   │c)应有质量信息管理中│3分;人员不落实 │  │
│  │    │   │心,并配备足够的质量│,职能不明确的扣│  │
│  │    │   │信息管理人员。   │0.5~2分。   │  │
├──┼────┼───┼──────────┼────────┼──┤
│8.2 │质量信息│2   │a)应有合理的质量信息│a)无管理制度和未│  │
│  │管理  │   │管理制度,做到信息反│及时反馈处理扣2 │  │
│  │    │   │馈处理及时。    │分。      │  │
│  │    │   │b)根据工厂的质量信息│b)提供不出所抽查│  │
│  │    │   │系统,任抽三条质量信│资料文件或不符合│  │
│  │    │   │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规定的扣2分;资 │  │
│  │    │   │          │料不全,执行出的│  │
│  │    │   │          │扣0.5~2分。  │  │
├──┼────┼───┼──────────┼────────┼──┤
│9  │标准化 │(5)  │a)应有标准化管理机构│a)无管理机构或专│  │
│9.1 │标准化管│2   │或专(兼)职人员。应│(兼)职人员的扣│  │
│  │理系统 │   │建立标准化管理网络,│3分。      │  │
│  │    │   │有明确的标准化管理网│b)无管理系统网络│  │
│  │    │   │框图。       │图的扣2分。   │  │
├──┼────┼───┼──────────┼────────┼──┤
│9.2 │标准化管│3   │a)应有合理的标准化管│a)无管理制度的扣│  │
│  │理   │   │理制度。      │4分。      │  │
│  │    │   │b)应有标准化管理年度│b)无年度计划和总│  │
│  │    │   │计划和年度总结报告。│结报告的扣2分; │  │
│  │    │   │c)根据工厂年度计划和│计划与报告不符扣│  │
│  │    │   │年度总结报告以及上级│1分。      │  │
│  │    │   │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指示│c)无法提供所抽查│  │
│  │    │   │,任抽三项标准,检查│资料或提供的资料│  │
│  │    │   │工厂标准化管理执行情│与管理方法不符的│  │
│  │    │   │况。        │扣3分。     │  │
├──┼────┼───┼──────────┼────────┼──┤
│10 │质量教育│(5)  │a)质量管理教育纳入全│a)无教育计划或考│  │
│  │    │   │厂的教育计划,并有考│核制度的扣5分。 │  │
│  │    │   │核制度。      │b)无教育计划考核│  │
│  │    │   │b)应有教育计划考核资│资料或完不成计划│  │
│  │    │   │料,检查是否完成计划│的扣5分。    │  │
│  │    │   │。         │c)普及教育达不到│  │
│  │    │   │c)自检查日起向前推三│要求的扣5分,深 │  │
│  │    │   │年,普及教育面应达到│化教育达不到要求│  │
│  │    │   │全厂正式职工的80%。 │的扣2分。    │  │
│  │    │   │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应│        │  │
│  │    │   │达到90%。深化教育面 │        │  │
│  │    │   │应达到20%。     │        │  │
└──┴────┴───┴──────────┴────────┴──┘


  二、技术文件 标准分110分

┌──┬────┬───┬──────────┬────────┬──┐
│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分│   检查内容   │  评分方法  │备注│
├──┼────┼───┼──────────┼────────┼──┤
│1  │技术文件│(5)  │a)厂级及车间应设置专│a)没有资料室或人│  │
│  │管理  │   │门负责技术文件管理的│员不落实的扣5分 │  │
│  │    │   │资料室和专(兼)职资│。       │  │
│  │    │   │料员。       │b)无管理制度的扣│  │
│  │    │   │b)应制订合理的技术文│5分。      │  │
│  │    │   │件管理制度。    │c)没有执行或执行│  │
│  │    │   │c)任抽技术文件若干份│有错误的扣0.5~3│  │
│  │    │   │(一般5~10份)检查 │分。      │  │
│  │    │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执行│        │  │
│  │    │   │情况。       │        │  │
├──┼────┼───┼──────────┼────────┼──┤
│2.1 │产品图纸│(40) │任抽受检单位某部门图│a)(1)图样目录与 │  │
│  │完整性 │5   │纸一份。      │图纸不能一一对应│  │
│  │    │   │a)图样目录编写正确,│的,一张扣1分。 │  │
│  │    │   │完整并与图纸一致。 │ (2)图样目录上 │  │
│  │    │   │b)明细表编写正确完整│,凡编号名称等写│  │
│  │    │   │并与产品零部件一致。│错的,一处扣0.5 │  │
│  │    │   │c)各类图纸齐全,无缺│分。      │  │
│  │    │   │图。        │b)(1)明细表与产 │  │
│  │    │   │          │品零部件不能一一│  │
│  │    │   │          │对应的,一个零部│  │
│  │    │   │          │件扣1分。    │  │
│  │    │   │          │ (2)明细表上凡 │  │
│  │    │   │          │有编号名称数量等│  │
│  │    │   │          │写错的一处扣0.5 │  │
│  │    │   │          │分。      │  │
│  │    │   │          │c)(1)整套图纸中 │  │
│  │    │   │          │图纸种类不齐全的│  │
│  │    │   │          │一种扣2分。   │  │
│  │    │   │          │ (2)一种类图纸 │  │
│  │    │   │          │中图纸有遗漏的缺│  │
│  │    │   │          │一张扣1分。   │  │
├──┼────┼───┼──────────┼────────┼──┤
│2.2 │统一性 │5   │任选三个部门,各抽一│(1)一个部门或一 │  │
│  │    │   │套同类产品图纸,再任│个部门以上图纸封│  │
│  │    │   │抽10张图纸检查。三套│面无部门标志扣2 │  │
│  │    │   │图纸必须完全一致,各│分。任抽各部门的│  │
│  │    │   │部门图纸应有明显的部│10张图纸,一张无│  │
│  │    │   │门标志。      │部门标志扣0.5分 │  │
│  │    │   │          │。       │  │
│  │    │   │          │(2)各部门的10张 │  │
│  │    │   │          │图纸中,有一张不│  │
│  │    │   │          │统一的扣0.5分。 │  │
│  │    │   │          │(3)在三个部门中 │  │
│  │    │   │          │任抽一个部门的10│  │
│  │    │   │          │张图纸与底图比较│  │
│  │    │   │          │,有一张不统一的│  │
│  │    │   │          │扣0.5分。    │  │
│  │    │   │          │(4)在三个部门中 │  │
│  │    │   │          │任抽一个部门的10│  │
│  │    │   │          │张图纸与实物比较│  │
│  │    │   │          │,重要零部件主要│  │
│  │    │   │          │尺寸和关键件关键│  │
│  │    │   │          │尺寸有一处不统一│  │
│  │    │   │          │的扣5分,其他零 │  │
│  │    │   │          │部件有一处不统一│  │
│  │    │   │          │的扣1分。    │  │
├──┼────┼───┼──────────┼────────┼──┤
│2.3 │正确性 │30  │任抽受检产品一套图纸│a)(1)产品技术要 │  │
│  │    │   │中的10张图纸检查。 │求中主要指标低于│  │
│  │    │   │a)产品图纸技术要求,│产品标准或与产品│  │
│  │    │   │编号图面质量是否符合│标准不符的扣25分│  │
│  │    │   │有关标准要求。   │,技术要求不明确│  │
│  │    │   │b)图约标题栏填写与签│的扣5~10分,次 │  │
│  │    │   │署手续完整,正确,符│要指标不明确扣 │  │
│  │    │   │合有关规定。    │2~5,图纸编号无│  │
│  │    │   │c)图纸更改手续应符合│依据的扣10分,依│  │
│  │    │   │有关标准或规定。  │据错误的扣5分, │  │
│  │    │   │          │不按规定的扣2分 │  │
│  │    │   │          │。       │  │
│  │    │   │          │(2)凡属图面质量 │  │
│  │    │   │          │问题,不影响读图│  │
│  │    │   │          │的错误一处扣1分 │  │
│  │    │   │          │。       │  │
│  │    │   │          │(3)引起无法加工 │  │
│  │    │   │          │的技术差错,如漏│  │
│  │    │   │          │错主要尺寸、投影│  │
│  │    │   │          │错误等一处扣5分 │  │
│  │    │   │          │。       │  │
│  │    │   │          │b)(1)标题栏填写 │  │
│  │    │   │          │不全或错误一处(│  │
│  │    │   │          │同类错误统算一处│  │
│  │    │   │          │)扣1分。    │  │
│  │    │   │          │ (2)签字手续不 │  │
│  │    │   │          │全或错误一处(同│  │
│  │    │   │          │类错误统算一处)│  │
│  │    │   │          │扣1分。     │  │
│  │    │   │          │c)更改无通知单的│  │
│  │    │   │          │一次扣1分,更改 │  │
│  │    │   │          │手续、程序不符合│  │
│  │    │   │          │规定的扣5分。  │  │
├──┼────┼───┼──────────┼────────┼──┤
│3  │包装图纸│(5)  │a)产品应有符合有关标│a)无包装技术条件│  │
│  │及包装技│   │准规定的包装,技术条│或不适用的扣5分 │  │
│  │术条件 │   │件。        │。       │  │
│  │    │   │b)任抽一套包装图纸,│b)包装图纸图面质│  │
│  │    │   │检查包装图纸应符合有│量不好不符合制图│  │
│  │    │   │关标准规定。    │标准的一处扣0.5 │  │
│  │    │   │c)产品包装应包括合格│分。属制图技术错│  │
│  │    │   │证,装箱单(以及备品│误引起读图困难的│  │
│  │    │   │备件清单)以及安装使│一处扣1分。包装 │  │
│  │    │   │用说明书等有关随机文│图纸不符合部委等│  │
│  │    │   │件。        │有关推荐标准的扣│  │
│  │    │   │          │4分。      │  │
│  │    │   │          │c)(1)包装图纸不 │  │
│  │    │   │          │全的缺一种扣2分 │  │
│  │    │   │          │。       │  │
│  │    │   │          │ (2)合格证等随 │  │
│  │    │   │          │机文件内容不完整│  │
│  │    │   │          │,不正确的一处扣│  │
│  │    │   │          │1分。      │  │
│  │    │   │          │ (3)图纸主要内 │  │
│  │    │   │          │容不符合包装技术│  │
│  │    │   │          │条件一项扣2分; │  │
│  │    │   │          │其他内容不符合的│  │
│  │    │   │          │扣1分。     │  │
├──┼────┼───┼──────────┼────────┼──┤
│4  │工艺文件│(45) │在产品的整套工艺文件│a)(1)缺一类扣5分│  │
│4.1 │正确,完│35  │中:        │。       │  │
│  │整,统一│   │a)任抽一种产品的工艺│ (2)文件目录, │  │
│  │的各种工│   │文件检查完整性。  │文件明细表和整套│  │
│  │艺卡片 │   │b)任抽10种工艺卡片,│工艺文件不符的一│  │
│  │    │   │检查工艺卡片内容是否│张扣2分;封面目 │  │
│  │    │   │完整正确。     │录,明细表中填写│  │
│  │    │   │c)工艺文件的更改应有│错误的一处扣1分 │  │
│  │    │   │完整的手续。    │。       │  │
│  │    │   │d)根据任抽的10种工艺│b)(1)提供不齐的 │  │
│  │    │   │卡片检查任意三个部门│缺一种扣5分。  │  │
│  │    │   │是否统一,是否都有明│ (2)一种卡片主 │  │
│  │    │   │确的部门标志,任取一│要内容不合理的一│  │
│  │    │   │个部门的10种工艺卡片│处扣1分。    │  │
│  │    │   │检查与底图是否一致。│ (3)标题栏填写 │  │
│  │    │   │e)检查14种工艺卡片在│不正确或不全一处│  │
│  │    │   │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执行│(相同内容统算一│  │
│  │    │   │情况。       │处)扣1分,签字 │  │
│  │    │   │f)抽查的5个质量控制 │手续不合理的一处│  │
│  │    │   │点上的操作指导卡在生│(相同内容统算一│  │
│  │    │   │产过程中的执行情况。│处)扣1分。   │  │
│  │    │   │g)抽查2个零件的工序 │c)(1)没有更改通 │  │
│  │    │   │质量表中的影响质量因│知单的一次扣5分 │  │
│  │    │   │素,有关部门是否也制│,更改手续不全的│  │
│  │    │   │订相应的控制文件。 │一次扣2分。   │  │
│  │    │   │          │ (2)无部门标志 │  │
│  │    │   │          │,一张扣1分。  │  │
│  │    │   │          │ (3)看图比较, │  │
│  │    │   │          │一张不符扣1分。 │  │
│  │    │   │          │d)三个部门不统一│  │
│  │    │   │          │,一种扣2分。  │  │
│  │    │   │          │e)一种工艺卡片,│  │
│  │    │   │          │一处与实际操作不│  │
│  │    │   │          │一致扣10分。  │  │
│  │    │   │          │f)操作指导卡在生│  │
│  │    │   │          │产过程中没有起作│  │
│  │    │   │          │用的一处扣10分。│  │
│  │    │   │          │g)有关部门未制订│  │
│  │    │   │          │相应的控制文件一│  │
│  │    │   │          │个零件扣5分。  │  │
├──┼────┼───┼──────────┼────────┼──┤
│4.2 │正确完整│10  │任抽5种有关汇总表检 │a)有一种无法提供│  │
│  │统一的各│   │查。        │扣2分;三种或三 │  │
│  │种工艺明│   │a)应能提供抽查的工艺│种以上无法提供扣│  │
│  │细表和汇│   │明细表及有关的汇总表│10分。     │  │
│  │总表  │   │。         │b)明细表或汇总表│  │
│  │    │   │b)明细表及汇总表的填│主要内容有错误,│  │
│  │    │   │写应完整正确,更改应│填写不齐全一种一│  │
│  │    │   │有手续。      │处扣1分;其它内 │  │
│  │    │   │c)根据上述5种明细表 │容一处扣0.5分; │  │
│  │    │   │,每种明细表任抽3条 │更改无通知单的一│  │
│  │    │   │,检查执行的正确性。│次或一次以上扣2 │  │
│  │    │   │          │分;更改手续不全│  │
│  │    │   │          │一次扣1分。   │  │
│  │    │   │          │c)任何一种明细表│  │
│  │    │   │          │或汇总表中有一条│  │
│  │    │   │          │和实际执行不符扣│  │
│  │    │   │          │0.5分;一种有三 │  │
│  │    │   │          │条不符扣2分。  │  │
├──┼────┼───┼──────────┼────────┼──┤
│5  │标准文件│(10) │a)应编制产品设计、生│a)无目录的扣2分 │  │
│5.1 │标准文件│2   │产、管理检测所需的各│。       │  │
│  │目录  │   │类标准目录。    │b)目录编写错误,│  │
│  │    │   │b)任抽10个标准与标准│与抽查的标准不相│  │
│  │    │   │目录对照应相符。  │符,一个标准扣 │  │
│  │    │   │          │0.5分。     │  │
├──┼────┼───┼──────────┼────────┼──┤
│5.2 │产品的技│2   │a)产品企业标准的内容│a)企标内容及编写│  │
│  │术标准 │   │及编写方式应符合有关│方式不符合有关规│  │
│  │    │   │规定。       │定扣0.5~2分。 │  │
│  │    │   │b)产品企业标准应由技│b)无企业最高技术│  │
│  │    │   │术负责人签字批准,若│负责人批准的扣2 │  │
│  │    │   │无国家专业标准的,应│分,无国标情况下│  │
│  │    │   │由规定的上级主管部门│,企业标准无上级│  │
│  │    │   │批准。       │主管部门批准扣2 │  │
│  │    │   │          │分。      │  │
├──┼────┼───┼──────────┼────────┼──┤
│5.3 │产品设计│2   │a)企业应能提供抽取的│a)有一种不能提供│  │
│  │生产的必│   │10种必备标准。   │的扣0.5分。   │  │
│  │备标准 │   │          │        │  │
├──┼────┼───┼──────────┼────────┼──┤
│5.4 │产品生产│4   │a)根据抽查的10张图纸│a)有一种不能提供│  │
│  │设计检测│   │和5种工艺文件,抽取 │的扣0.5分。   │  │
│  │管理所需│   │10种相关标准。   │        │  │
│  │的其他标│   │          │        │  │
│  │准   │   │          │        │  │
├──┼────┼───┼──────────┼────────┼──┤
│6  │型号审批│(5)  │提供经上级规定部门审│被检产品无规定单│  │
│  │卡   │   │批颁发的产品型号审批│位颁发的产品型号│  │
│  │应有规定│   │卡。        │审批卡扣5分。  │  │
│  │部门颁发│   │          │        │  │
│  │的型号审│   │          │        │  │
│  │批卡  │   │          │        │  │
└──┴────┴───┴──────────┴────────┴──┘


  三、设备工装及检测器具 标准分110分

┌──┬────┬───┬──────────┬────────┬──┐
│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分│   检查内容   │  评分方法  │备注│
├──┼────┼───┼──────────┼────────┼──┤
│1  │必备的加│(30) │根据零件的加工需要,│a)精度、规格不能│  │
│  │工设备 │   │任抽三台设备检查。 │满足加工要求的一│  │
│  │设备精度│   │a)精度、规格是否符合│台扣15分。   │  │
│  │稳定可靠│   │要求。       │b)配套件、附件不│  │
│  │符合要求│   │b)配套件、附件以及有│全的一台扣10分,│  │
│  │    │   │关的操作控制系统等是│设备稳定性差,不│  │
│  │    │   │否稳定、可靠、高效。│可靠,加工效率与│  │
│  │    │   │c)根据设备验收标准检│生产方式不相适应│  │
│  │    │   │查设备性能是否符合要│的一台扣5分。  │  │
│  │    │   │求。(可全检或抽部分│c)主要项目一项不│  │
│  │    │   │项目)       │合格扣10分,次要│  │
│  │    │   │△若加工零件属外协时│项目一项不合格一│  │
│  │    │   │,则应检查外协质量保│台扣1分。    │  │
│  │    │   │证文件和资料。   │△无法提供外协质│  │
│  │    │   │          │量保证文件和资料│  │
│  │    │   │          │扣30分。(必要时│  │
│  │    │   │          │赴外协单位核实)│  │
├──┼────┼───┼──────────┼────────┼──┤
│2  │必备的工│(25) │根据零件加工和产品装│a)工装规格,数量│  │
│  │艺装备 │   │配需要,任取5种工艺 │,精度不能满足要│  │
│  │应有加 │   │装备检查。     │求的一种扣5分, │  │
│  │工、装配│   │a)检查工装的结构和安│安装结构不稳定、│  │
│  │所需要的│   │装方式是否合理,关键│不可靠一种扣2分 │  │
│  │数量、精│   │尺寸精度,粗糙度能否│。       │  │
│  │度符合要│   │满足加工工艺要求。 │b)关键和主要零部│  │
│  │求的工艺│   │b)任抽几种工装,加工│件中关键项目和主│  │
│  │装备  │   │若干件零部件,检查工│要项目一项不合格│  │
│  │    │   │装是否符合加工要求。│扣10分,次要项目│  │
│  │    │   │△若加工零件属外协时│一项不合格扣5分 │  │
│  │    │   │,则应检查外协质量保│。       │  │
│  │    │   │证文件和资料。   │△无法提供外协质│  │
│  │    │   │          │量保证文件和资料│  │
│  │    │   │          │的扣25分。(必要│  │
│  │    │   │          │时可赴外协单位核│  │
│  │    │   │          │实)      │  │
├──┼────┼───┼──────────┼────────┼──┤
│3  │必备的标│(25) │根据产品的检测要求,│有一件精度或规格│  │
│  │准计量器│   │任抽10件计量器具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扣5 │  │
│  │具和专用│   │其精度规格是否符合要│分。      │  │
│  │量器具 │   │求。(无法检定者,可│        │  │
│  │应有精度│   │查看有效的合格证书)│        │  │
│  │规格符合│   │          │        │  │
│  │要求的标│   │          │        │  │
│  │准和专用│   │          │        │  │
│  │量器具 │   │          │        │  │
├──┼────┼───┼──────────┼────────┼──┤
│4  │检验设备│(30) │根据产品的检测要求,│a)规格、功能、精│  │
│  │及仪器 │   │任抽3套检测设备或仪 │度不能满足的一套│  │
│  │应有一定│   │器进行检查。(不足3 │扣15分,仅数量不│  │
│  │数量规格│   │套者全数检查)   │能满足的一套扣10│  │
│  │精度符合│   │a)检测设备、仪器及附│分。      │  │
│  │要求的可│   │件的数量、规格、功能│b)超过有效期的,│  │
│  │靠检测设│   │及精度是否满足生产需│一套扣15分。  │  │
│  │备仪器 │   │要。        │c)超过允许变动范│  │
│  │    │   │b)检查检测设备或仪器│围的一项扣5分。 │  │
│  │    │   │的合格证或检定证书是│(若无规定指标者│  │
│  │    │   │否超过有效期。   │,测量结果重复性│  │
│  │    │   │c)根据上述设备的功能│按精度的1/2计算 │  │
│  │    │   │,对已有的测试数据的│)       │  │
│  │    │   │样品,任抽几个项目进│        │  │
│  │    │   │行复测,比较测量结果│        │  │
│  │    │   │的正确性和重复性。 │        │  │
└──┴────┴───┴──────────┴────────┴──┘


  四、文明生产与均衡生产 标准分80分

┌──┬────┬───┬──────────┬────────┬──┐
│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分│   检查内容   │  评分方法  │备注│
├──┼────┼───┼──────────┼────────┼──┤
│1  │文明生产│(10) │a)应有内容完整、明确│a)无制度扣10分;│  │
│  │的管理 │   │的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不能适应生产需要│  │
│  │文明生产│   │b)各部门应有具体的实│扣0.5~3分。  │  │
│  │管理制度│   │施办法。      │b)任抽三个部门的│  │
│  │与考核 │   │c)工厂应有文明生产管│实施方法,一个部│  │
│  │    │   │理制度的考核办法和记│门没有扣2分。  │  │
│  │    │   │录。        │c)无考核办法扣4 │  │
│  │    │   │          │分;任抽有关考核│  │
│  │    │   │          │记录,工厂提供不│  │
│  │    │   │          │出或与管理制度不│  │
│  │    │   │          │符的扣4分。   │  │
├──┼────┼───┼──────────┼────────┼──┤
│2  │工厂环境│(35) │厂区环境卫生清洁、整│厂区不卫生、不整│  │
│2.1 │工厂环境│10  │齐,物品堆放划区合理│齐扣10分;物品车│  │
│  │卫生  │   │,保持通畅,交通工具│辆堆放不划区,放│  │
│  │    │   │、周转运输车等都有固│置不合理一处扣1 │  │
│  │    │   │定放置位置,锅炉燃料│分,三处或三处以│  │
│  │    │   │、废渣及基建物资等应│上扣3分;厂区通 │  │
│  │    │   │有隔离措施。    │道不通畅,锅炉燃│  │
│  │    │   │          │料等没有隔离的扣│  │
│  │    │   │          │2分。      │  │
├──┼────┼───┼──────────┼────────┼──┤
│2.2 │车间仓库│25  │a)车间、仓库等区域内│a)(1)检查区域内 │  │
│  │等区域的│   │不能抽烟,禁烟区域应│发现一人吸烟或有│  │
│  │工艺卫生│   │有禁烟标记。    │一处烟头扣2分。 │  │
│  │    │   │b)车间、仓库内的设备│ (2)禁烟区没有 │  │
│  │    │   │,及物资应排列放置整│禁烟标记一处扣2 │  │
│  │    │   │齐,并有标记,有防锈│分。      │  │
│  │    │   │、防腐、防潮措施,通│b)(1)车间仓库物 │  │
│  │    │   │道合理通畅。    │品放置不整齐,无│  │
│  │    │   │c)合理配备工位器具,│标记一处扣2分; │  │
│  │    │   │工件量器具相互间应不│无通道或通道不合│  │
│  │    │   │磕碰。       │要求一处扣2分。 │  │
│  │    │   │d)凡需更换衣帽的部门│ (2)零部件放置 │  │
│  │    │   │应严格遵守更换规定。│没有防潮、防锈、│  │
│  │    │   │e)凡属大批量生产的产│防腐措施一处扣2 │  │
│  │    │   │品,装配等主要部门应│分。      │  │
│  │    │   │实行人物分流,并在全│ (3)机床排列使 │  │
│  │    │   │厂内实现生产流向合理│操作者不易加工,│  │
│  │    │   │。         │不易流动,不符合│  │
│  │    │   │f)任抽三个工具箱,检│工艺流程要求一处│  │
│  │    │   │查工具箱清洁、整齐、│扣2分。     │  │
│  │    │   │分层放置无磕碰。  │c)关键和主要部件│  │
│  │    │   │g)应注意生产中的尘毒│器具有磕碰,腐蚀│  │
│  │    │   │点,防毒措施应符合有│现象一处扣3分。 │  │
│  │    │   │关规定,对工人身体健│d)不遵守规定的一│  │
│  │    │   │康有影响的地方,应有│人扣1分。    │  │
│  │    │   │必要的防护措施,工作│e)应人、物流分开│  │
│  │    │   │区域应注意安全生产。│而没分开的扣5分 │  │
│  │    │   │          │,虽分开但不合理│  │
│  │    │   │          │扣2分。     │  │
│  │    │   │          │f)一个工具箱不清│  │
│  │    │   │          │洁或放置非生产用│  │
│  │    │   │          │品,物品放置不合│  │
│  │    │   │          │理,量器具有磕碰│  │
│  │    │   │          │的扣1分。    │  │
│  │    │   │          │g)(1)任抽二个有 │  │
│  │    │   │          │尘毒点检查防护措│  │
│  │    │   │          │施,没有防护一处│  │
│  │    │   │          │扣5分。检查地区 │  │
│  │    │   │          │防疫部门的实测数│  │
│  │    │   │          │据低于有关规定的│  │
│  │    │   │          │一个扣5分。   │  │
│  │    │   │          │ (2)工厂操作区 │  │
│  │    │   │          │域应有必要的照度│  │
│  │    │   │          │和尽可能少的噪音│  │
│  │    │   │          │,照度不够,或噪│  │
│  │    │   │          │音过大的扣2分。 │  │
├──┼────┼───┼──────────┼────────┼──┤
│3  │安全生产│(10) │a)应有安全生产制度。│a)无制度的扣10分│  │
│  │符合安全│   │b)制度应执行,事故应│。       │  │
│  │生产要求│   │逐年减少。     │b)无安全措施的或│  │
│  │    │   │          │不执行的一次扣3 │  │
│  │    │   │          │分。      │  │
├──┼────┼───┼──────────┼────────┼──┤
│4  │均衡生产│(25) │按工厂生产能力,生产│若工厂超过定额能│  │
│  │生产实现│   │节拍和定额标准,连续│力而无应急措施的│  │
│  │均衡  │   │抽取一种产品六个月的│,一个月扣10分。│  │
│  │    │   │生产均衡统计检查生产│        │  │
│  │    │   │均衡情况。     │        │  │
└──┴────┴───┴──────────┴────────┴──┘


  五、人员素质 标准分50分

┌──┬────┬───┬──────────┬────────┬──┐
│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分│   检查内容   │  评分方法  │备注│
├──┼────┼───┼──────────┼────────┼──┤
│1  │厂级干部│(12) │采用座谈(或个别谈话│a)厂级干部对企业│  │
│  │厂级干部│   │)方式,了解厂级干部│管理知识了解不够│  │
│  │应熟悉企│   │对有关内容的熟悉程度│的扣0.5~3分;对│  │
│  │业质量、│   │。         │质量管理了解不够│  │
│  │产品设计│   │          │的扣1~4分。  │  │
│  │生产管理│   │          │b)厂级干部根据分│  │
│  │、市场情│   │          │工对本厂生产的品│  │
│  │况、国内│   │          │种、规格基本性能│  │
│  │外信息及│   │          │,质量问题不够了│  │
│  │发展动态│   │          │解的扣0.5~3分,│  │
│  │    │   │          │对国内外情况发展│  │
│  │    │   │          │趋势不了解的扣 │  │
│  │    │   │          │0.5~3分,对产品│  │
│  │    │   │          │的市场动态及用户│  │
│  │    │   │          │要求不够了解的扣│  │
│  │    │   │          │1~4分。    │  │
│  │    │   │          │c)厂级干部根据分│  │
│  │    │   │          │工对厂的组织机构│  │
│  │    │   │          │,人员情况,产品│  │
│  │    │   │          │的各项指标不够了│  │
│  │    │   │          │解的扣0.5~3分。│  │
│  │    │   │          │d)厂级干部根据自│  │
│  │    │   │          │己的工作职责、权│  │
│  │    │   │          │限,对有关质量问│  │
│  │    │   │          │题,工作问题的处│  │
│  │    │   │          │理不够清楚的扣 │  │
│  │    │   │          │1~5分。    │  │
├──┼────┼───┼──────────┼────────┼──┤
│2  │中层干部│(10) │任抽3~5名中层干部,│a)有一人对本职工│  │
│  │应熟悉本│   │进行座谈(或个别谈话│作和有关业务知识│  │
│  │部门的业│   │)。了解他们在本部门│不够熟悉扣3分。 │  │
│  │务和具有│   │开展业务工作的情况和│b)有一个不熟悉质│  │
│  │理论技术│   │管理水平、工作方法、│量管理的扣1分。 │  │
│  │知识重视│   │质量意识等,判断工厂│        │  │
│  │质量工作│   │中层干部的素质。  │        │  │
├──┼────┼───┼──────────┼────────┼──┤
│3  │一般管理│(6)  │任抽3~5名管理人员进│有一人对本职工作│  │
│  │人员应熟│   │行座谈,了解他们对本│的有关业务知识不│  │
│  │悉本职工│   │职工作是否熟悉,考核│够了解的扣2分。 │  │
│  │作具备本│   │他们的工作水平,判断│        │  │
│  │职工作的│   │其素质。      │        │  │
│  │有关知识│   │          │        │  │
├──┼────┼───┼──────────┼────────┼──┤
│4  │技术人员│(10) │任抽3~5名技术人员座│对所考核的问题,│  │
│  │应熟悉分│   │谈(或个别谈话)了解│有一人回答较差的│  │
│  │管产品生│   │他们对产品的有关基础│扣2分,有原则错 │  │
│  │产的全过│   │知识,技术水平和工作│误的扣5分。   │  │
│  │程,了解│   │实际情况判断技术人员│        │  │
│  │国内外同│   │素质。       │        │  │
│  │类产品水│   │          │        │  │
│  │平及发展│   │          │        │  │
│  │动态,具│   │          │        │  │
│  │备一定的│   │          │        │  │
│  │专业基础│   │          │        │  │
│  │理论知识│   │          │        │  │
├──┼────┼───┼──────────┼────────┼──┤
│5  │技术工人│(12) │任抽检验人员2~4名以│a)经考试一人不及│  │
│  │操作工人│   │及主要工程的操作工人│格扣2分。    │  │
│  │和检验人│   │6~8名(2~4级工人)│b)加工或检验测试│  │
│  │员应具备│   │进行考试,考核他们对│结果不正确的一人│  │
│  │相应的技│   │本职工作的熟悉程度和│扣2分。     │  │
│  │术知识和│   │技术知识水平。   │c)相同加工和检验│  │
│  │操作能力│   │在上述人员中再抽2名 │内容的二名工人考│  │
│  │    │   │检验工和2名同工程的 │核结果超过允许公│  │
│  │    │   │操作工人进行现场考核│差1/2的一组扣2分│  │
│  │    │   │,判断他们的实际操作│,二组扣5分。  │  │
│  │    │   │能力。       │        │  │
└──┴────┴───┴──────────┴────────┴──┘


附2                           编号
           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申请书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工厂名称:          (章)
        厂  长:          (章)
        工厂地址:
        联系人: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报挂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单位名称  │        │  工厂经济性质  │      │
├────────┼────────┴─────────┴──────┤
│ 主管单位名称 │                         │
├────────┼────────┬─────────┬──────┤
│ 何时由何工商部 │        │  营业执照编号  │      │
│ 门发给营业执照 │        │         │      │
├────────┼────────┼─────────┼──────┤
│  产品名称  │        │  注册商标名称  │      │
│  型号规格  │        │  和 编 号  │      │
├────────┼────────┴─────────┴──────┤
│ 产品标准及代号 │                         │
├────────┼─────────────────────────┤
│ 产品图纸来源 │                         │
├────────┼─────────────────────────┤
│ 产品鉴定时间 │                         │
│  主持单位  │                         │
├────────┼─────────────────────────┤
│ 型式试验单位 │                         │
├────────┼─────────────────────────┤
│  企业主管  │                         │
│        │                  (印)    │
│  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
│ 省、市、自治区 │                         │
│或计划单列市机械│                  (印)    │
│ 厅局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  │
├────────┼─────────────────────────┤
│        │                         │
│ 产品测试结论 │                  (印)    │
│        │                年  月  日  │
├────────┼─────────────────────────┤
│  企业质量  │                         │
│  管理必备  │                         │
│  条件考核  │                         │
│  结  论  │                         │
├────────┼─────────────────────────┤
│  所在地商  │                         │
│  检局审查  │                  (印)    │
│  意  见  │                年  月  日  │
├────────┼─────────────────────────┤
│  机械电子  │                         │
│  工业部审  │                  (印)    │
│   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   国家商   │                         │
│   检局审   │                  (印)    │
│   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  批准许可  │                         │
│  证编号及  │                         │
│   有效期   │                         │
├────────┼─────────────────────────┤
│  备  注  │                         │
└────────┴─────────────────────────┘


  附件1:企业概况
  附件2:产品批量生产定型鉴定书(复印件)
  附件3:产品外协及外购件明细表
  附件4:申证产品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
  附件5:主要工艺装备及设备明细表
  附件6:申证产品出厂检验设备明细表
  附件7:验收时要求回避的申请

------------------------------------
申请书分发规定:
       1.国家商检局
       2.机械电子工业部
       3.所在地商检局
       4.省市机械(仪表)厅局
       5.检测单位
       6.申证企业

说明:在备注栏中注明申请原因即:“首次申请”、“新投产、转产”、“原证有效期满”、“标准修改”、“原产品淘汰”、“限期整顿复查”

附3       出口质量许可证“发证实施”工作程序框表
     

┌───┐6┌───┐ ┌───┐ ┌────┐ ┌───┐ ┌───┐
│申证企│份│企业主│ │省市机│ │所在地商│ │检测单│ │检测单│
│业提出│→│管单位│→│械厅局│→│检局抽样│→│位收样│→│位填写│
│申请书│ │签署申│ │签署申│ │封样  │ │测试样│ │测试报│
│   │ │请书 │ │请书 │ │    │ │品  │ │告  │
└───┘ └───┘ └───┘ └────┘ └───┘ └─┬─┘

                                 │

   ┌─────────────────────────────┘
   ↓
┌────┐ ┌────┐ ┌─────┐ ┌────┐ ┌─────┐
│检测单位│ │机械部发│ │审 查 组│ │检测单位│ │ 检测单位 │
│编制审查│→│布审查工│→│审查企业填│→│填写审查│→│签署申请书│
│工作计划│ │作计划 │ │写审查报告│ │总结报告│ │填写测试审│
│    │ │    │ │     │ │    │ │查汇总表 │
└────┘ └────┘ └─────┘ └────┘ └──┬──┘

                                │

   ┌────────────────────────────┘
   ↓
┌─────┐ ┌───────┐ ┌────────┐ ┌─────┐
│所在地商检│ │国家商检局 机│ │国家商检局 机电│ │国家商检局│
│局 签署申│→│电部 审定测试│→│部 发放出口质量│→│机电部公布│
│请书   │ │审查报告 签署│ │许可证 编制获证│ │获证企业产│
│     │ │返回申请书  │ │企业产品名录  │ │品名录  │
└─────┘ └───────┘ └────────┘ └─────┘


附4:       颁发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工作纪律
  一、颁发出口质量许可证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抵制不正之风,自觉遵纪守法。
  二、检测产品和审查工厂生产条件必须实事求是,公正准确,秉公办事。不得迁就照顾,不得降低或曲解标准,不得随意减免检测、审查项目,不得伪造和擅自修改检测数据。违者一经发现,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检测、审查结果同时作废,并由检测单位承担检测、审查费用。
  三、提出申请的工厂应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并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材料,不得隐瞒事实和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检测、审查结果同时作废。
  四、检测、审查人员在到申请工厂工作时,一律在食堂就餐,并按标准交付伙食费,不得饮酒,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吃请、受礼、受贿,不得索要、索购紧俏或优惠价格商品。违者要在经济上退赔,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当事的领导同志要从严处分。
  五、提出申请的工厂在接待检测、审查人员时不能请客,不得赠送纪念品、礼品或其它物品,不准动用公款看戏、看电影、组织游山玩水或搞其它铺张浪费的活动。违者一经发现,半年之内不予发证,直接责任者除负担有关费用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六、检测、审查人员不得在与被检测产品有关的单位兼职或参与联合开发等有碍公正性的活动,不得接受这些单位的奖金、津贴、咨询费和补助。违者一经查出,所得各项报酬,全部退回,检测、审查结果同时作废。并由检测单位承担检测、审查费用。
  七、检测单位应对被检测产品的技术和检测结果保密,以保护受检单位的合法权益。

附件4:        申请书填写说明及附件要求
  1 申请书填写说明
  每一申证单元填写一式六份申请书,其中应有一份直接填写的正本和五份复印后盖章的副本,焊接材料产品的每一申证单元仅发一张出口质量许可证,出口质量许可证按申请书中所填报的产品型号、规格填发。允许对每一申证单元的任一型号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代表该申证单元的考核结果。
  1.1 工厂名称:
  应填写经工厂主管机关批准的与营业执照上一致的全称。
  1.2 工厂经济性质
  全民、集体、乡镇或三资(包括独资)企业。
  1.3 主管单位名称:
  指企业的直接主管部门。对于人、财、物隶属不同主管部门的应分别填写,对有多种产品而不同产品又隶属不同主管部门的企业,只填写主管申请产品的部门。
  1.4 营业执照
  应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
  1.5 产品名称:
  应填写申证单元的名称。
  1.6 型号规格
  每一申证单元应如实填写申证企业出口的属于该申证单元所包括的型号及规格,企业不准备出口的型号、规格可不填写。如型号、规格较多,企业可在申请书中另加附页。如申证企业填写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停止检验或吊销其出口质量许可证。
  1.7 产品型式试验单位:
  指国家商检局认可的出口质量许可证检验单位。
  2 对申请书附件的要求:
  2.1 概况:目的是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2.2 产品批量生产定型鉴定书(复印件)。
  2.3 申证产品外协及外购件明细表应如实填写,审查时核对。
  2.4 申证产品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
  2.5 必须具备的工艺装备和设备明细表,仅填写申证产品所需的必备工艺装备和设备。应如实填写,审查时核时。
  2.6 必须具备的产品出厂检验设备和标准器具明细表,审查时重点核对,如实填写。
  2.7 要求回避、免检的特殊报告,当申证企业有保密要求及符合免检规定时,由企业提出相应的报告随申请书上报。

附件5:       焊接材料产品抽样、封样的规定

  焊接材料产品的抽、封样应按本规定进行。
  1 原则上抽取近一年内生产的产品。
  除埋弧焊用焊剂和钎焊材料外,允许选择每一申证单元中任一型号的二种规格产品为代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埋弧焊用焊剂和钎焊材料选择每一申证单元中任一型号一种规格产品为代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抽样需要保证代表性。样品尽可能在外贸仓库抽取,也可在厂内的仓库抽取,但必须是批量检验后入库的产品。抽样地点在抽样组查生产厂生产、销售、发货记录后,由抽样组决定。
  2 样品抽取数量规定如下:
  2.1 酸性碳钢焊条和碱性碳钢焊条样品每种规格抽取10Kg,即从不同位置打开两箱,每箱中抽取5Kg(一包)。
  2.2 特殊焊条分别抽取两种生产规格的焊条,较大规格的焊条从不少于两包的焊条中抽150根,另一规格的焊条从不少于两包的焊条中抽100根。
  2.3 铜及铜合金焊丝样品每种规格各抽取120根(直状)或4Kg(盘状)。每种规格直状焊丝抽样处不少于两处。
  2.4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每种规格抽取一盘(约20Kg)。
  2.5 埋弧焊用焊剂样品抽取15Kg。样品在被抽的焊剂不同部位选三处,每一处用四分法取5Kg样品。
  2.6 铜基钎料样品任选一种规格,抽取非盘状钎料120根(环)或盘状钎料7m,抽样处不少于2处。
  银基钎料样品任选一种规格,抽取非盘状钎料60根或盘状钎料7m,抽样处不少于2处。
  锡铅焊料样品任选一种规格,抽取非卷状焊料60根(条)或卷状钎料12卷,抽样处不少于2处。
  2.7 酸性碳钢焊条每种规格抽样基数不能少于1000Kg。碱性碳钢焊条每种规格抽样基数不能少于500Kg。特殊焊条每种规格的抽样基数不能少于100Kg。铜及铜合金焊丝每种规格的抽样基数不能少于200Kg。气体保护电弧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每种规格的抽样基数不能少于500Kg。埋弧焊用焊剂的抽样基数不能少于500Kg。铜基钎料及锡铅焊料的抽样基数不能少于100Kg。银基钎料的抽样基数不能少于20Kg。
  3 抽取的样品用牛皮纸包装,纸张接合处用胶水或浆糊粘牢,在包装纸的接合处贴封条,在封条与纸张接合处由抽样组长用钢笔签字。每包样品的包装外面应注明生产厂名称、型号、规格。
  4 抽样后抽样组与工厂代表一起填写抽样表,抽样表一式三份。
  5 样品应从封样日起,不超过15天送或寄到检验单位。检验单位在接受样品时应逐个检查样品封条是否完好,外观包装是否有损伤,并作验收记录,经双方确认送达的样品无异常情况后,由送样者和验收者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
  6 样品如果通过邮局、铁路、航空邮寄,样品必须妥善包装,如果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由生产厂负责。邮寄的样品由检验单位验收、签字。
  收样单位和地址如下:
  到站:哈尔滨站
  收样单位:哈尔滨焊接研究所(焊材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1号
  邮政编码:150080
  电话:(0451)6335217;6336693-282

附件6:        出口质量许可证收费办法
  1 收费原则和依据
  1.1 收费
  为保证出口质量许可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本着尽量减轻申证企业负担和检验单位不盈利的原则,收取适当费用。
  1.2 收费依据
  1)国家商检局、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1991〕国检监联字063号《关于颁发〈出口机电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第22条规定;
  2)国家商检局、机械电子部〔1991〕国检监联字第205号《关于印发〈出口机械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第20条规定。
  2 出口质量许可证收费标准
  2.1 必备条件考核费:一个申证单元为3000元,同一次考核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增加500元;
  2.2 产品检验费
  酸性碳钢焊条产品检验费为3600元
  碱性碳钢焊条产品检验费为3800元
  特殊焊条产品检验费为3600元
  铜及铜合金焊丝产品检验费为3000元
  气体保护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产品检验费为3500元
  埋弧焊用焊剂产品检验费为3500元
  钎焊材料产品检验费为3200元
  2.3 凡申请减免企业必备条件审查的企业每一单元须缴纳证书费、资料费、宣传费等500元。
  3 收费
  必备条件考核费(差旅费、证书费、资料费、宣传费等)凭收费通知单交纳考核费。产品检验费直接向检验单位交纳,申证企业在送检验样品时按〈产品检验费收费通知单〉的要求,交纳检验费。
  收款单位:机械工业部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写全称)
  开户银行:哈尔滨工商行和兴支行
  帐号:421089012-94

附件7:     出口质量许可证“发证实施”工作程序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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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证企│ │企业主│ │省市机│ │所在地商│ │检测单│ │检测单│
│业提出│→│管单位│→│械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