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则税目调整,《中国严格控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07)版》中的氟硼酸铅、氟硼酸镉两种化学品的商品编码由原来的2826900030改为2826909030。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海关编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海关总署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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