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
2008
年第
77
号
注:已被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8号
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170
号)的规定,海关总署于
2008
年
3
月
27
日发布了第
19
号公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和相关报表格式。现将企业分类管理过程中使用的另外两份报表格式予以补充公布,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
.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2
.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
二
○○
八年十一月三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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