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对韩国出口蘑菇菌丝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
 (国检动函(2000)43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近日,韩国农林部国立植物检疫局来函通知:从2000年9月1日起,将对进境蘑菇菌丝实施植物检疫,所有进境的蘑菇菌丝必须带有出口国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否则将作退货或销毁处理。
  请各局按上述要求做好对韩国出口蘑菇菌丝(商品编码06029010 P/Q)的植物检疫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植物检疫证书。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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