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对输欧盟八角检验检疫问题的紧急通知
(国质检食函[2002]207号 2002年4月11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疫实验所:
欧盟于2002年2月发布2002/75EC号欧盟委员会决议(附件一),对进口八角(Star Anise)提出新的检验检疫要求。现就输欧盟八角的检验检疫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向各输欧盟八角出口企业通报欧盟2002/75EC号决议,要求其加强对产品的质量控制,确保输欧盟八角符合有关要求。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输欧盟八角的检验检疫,暂以国家标准GB7652-87和GB2829-87(附件二)的取样规定为依据,针对本地区八角的质量情况,酌情从严取样,确保产品符合欧盟的有关要求。
三、对符合欧盟要求的八角,出具欧盟决议所规定的证书(证书样本见附件三)。
四、加强对输欧盟八角的批次管理,每批八角必须标明货物的批次编号,每件(包、袋、箱)八角均要求标注批次编号(批次编号要求参见附件四),并在相关证书上予以标注,确保货证相符。
如有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食品安全局。
附件:一、欧盟关于进口八角的第2002/75/EC号决议(参考译文及原文)(略)
二、GB7652-87和GB2829-87(首页)(略)
三、欧盟决议要求的输欧盟八角检验检疫证书格式样本(略)
四、输欧盟八角批次编号要求(试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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