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商务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6号
【发布日期】2006年03月29日【实施日期】2006年04月01日
【法律类别】机电产品【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现发布新的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106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  件
  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一、以下商品编码的产品由商务部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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