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同意进口新西兰马鹿茸的批复 
(药管注[1999]286号)

天津市力生制药厂:
  你厂关于进口新西兰马鹿茸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进口中药材实行注册审批制度。关于新西兰马鹿茸在我国药用事宜,卫生部原药政局曾组织专家进行考察,并未允许进口,因此该项申请不予批准。
  特此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注册司
                          1999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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