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1998年12月7日)
自1999年1月1日起,对所有运往加拿大的附有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的货物,企业在向海关申报时均应提供由进出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熏蒸或消毒证书,无上述证书的货物海关不予放行。
特此公告。
(注:此公告于1998年12月7日由各地海关对外公布。)
c28692--010214xxz
chl_34497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