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最新>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93号(关于发布《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的公告)

  为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海关总署在总结前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通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doc

   2.海关支持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doc

  海关总署

  2023年7月20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的公告.pdf

2023072110061322039.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3 年 第 93 号 为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海关总署在总结 前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通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 《2023 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 支持 2023 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详见附 件),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 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 2.海关支持 2023 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 — 1 — 利措施 海关总署 2023 年 7 月 20 日 — 2 —

2023072110054817786.doc

附件2

海关支持2023年第届中国国际

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

一、发布通关须知,提供详细通关指引

制定发布《2023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2023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2023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为境外参展商提供详细指引。

二、设立常态化机构,随时响应需求

上海海关所属上海会展中心海关作为海关服务进博会常态化机构,做好进口博览会海关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

深化技应用打造智能化监管服务模式

通过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和信息技术对进口博览会参展商、展览品信息提供全流程监管服务,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集约化的进口博览会全流程监管服务模式。

、派员入驻现场,提供服务保障

进口博览会期间,上海海关将派员入驻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提供通关、监管、咨询服务。

、办展方统一提供税款担保,减轻境外参展企业负担

对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由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海关提供银行保函关税保证保险办理税款担保。境外参展商或其委托的主场运输服务商持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3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境物资证明函》和《2023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境物资清单》,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税款担保。

就近开展验核提升参展便利化水平

对涉及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的进口博览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中药材等,委托上海海关及相关海关就近就地办理审批手续,相关审批工作3工作日内办结;按照便利可操作原则,委托上海海关对展区内销售的进口水产品、乳制品、燕窝境外生产企业行使受理和审查权,并免于境外实地评审,审查通过后海关总署发放临时注册批件 (临时注册批件仅限于展会期间及展区内使用)。

、设置专门通道,优先办理手续

在主要口岸为进口博览会设置贵宾礼遇通道、进境展览品报关专用窗口和查验专用通道,优先办理申报、查验、抽样、检测等海关手续,实行即查即放。

、固化监管措施,延长ATA单证册项下展览品暂时进境期限

固化往届进口博览会监管服务保障措施,海关签注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货物的复运出境期限与单证册有效期一致。

、推进准入谈判,扩大进境展览品种类

推进与参展国家或地区检疫准入谈判,加快风险评估进度,支持风险水平可接受的农畜产品参展并实现对华贸易,扩大进境展览品种类。

、简化监管手续,方便特殊物品进境

对进口博览会参会代表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特殊物品(生物制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的有关证明,准予入境。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简化入境手续,方便食品化妆品参展

仅供展览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和抽样检验,免予核查收发货人备案证明;少量试用、品尝的,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可展前抽取样品检验,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在展会现场少量试销的,可免加贴中文标签。

十二、简化出境手续,便利展览品展后处置

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展览品除外)在进口博览会结束后,结转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参展汽车应当转入可开展汽车保税仓储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准予核销结案。

十三、支持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扩大展会溢出效

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区域中心)内企业,可以将保税货物提交担保后运至区域中心外进口博览会保税展示展销场所进行展示和销售经营活动。

十四、支持跨境电商业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

允许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22年版)的进境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进入区域中心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销售。

支持文物展品参展,办理展后留购手续

对于经国家文物部门认定为文物的展品,允许以暂时进境展览品或保税展示形式参展展期内销售国家文物部门允许境内消费者购买的文物展品,对符合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可按政策规定予以免税进口。

十六、对符合条件的参展车辆优先检测、出具相关证明

参展车辆完成单车认证并取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完成国六环保信息公开后,海关优先依法实施商品检验并出具相关证明。

十七、扩大参展范围,允许未获检疫准入的动植物产品、食品参展

在评估确认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无动植物疫情流行国家(地区)未获检疫准入的动植物产品、食品,经特许审批后入境参展